第2部分(3 / 4)

有些許的自以為是,他理所當然地認為他可以帶給女人想要的幸福。天知道他們哪裡來的優越感,僅僅因為他們生為男人? 其實不止是我,那天女友無奈地打電話告訴我,她與老友聚會,驚訝地發現大家已經無話可說。她說,她現在越來越覺得找不到可以聊天的人,也越來越覺得不需要再跟人聊什麼。也許,這就是我們這個年齡的女人的現狀,人們越來越多地陷入一種感官性的交往。要麼目的鮮明地直奔主題,沒有任何鋪陳;(當然那個主題,可能是上床,也可能是婚姻)。要麼就集體意淫,永遠沒有實質。相比,當然我更喜歡後者,至少那個春風沉醉的晚上是快樂的,雖然那快樂短暫而空洞。至少那個晚上是安全的,因為大家更陷入了一種類似兄弟姐妹般的其樂融融。而前者,要耗費太多的精力,有時甚至是體力。

深圳不說愛(2)

所以,現在越來越少單獨跟某個男人約會,邀請的人日漸減少是不爭的事實,自己也越來越不習慣獨自面對一個男人。越來越喜歡跟一班閨中密友聚會,或跟一大幫有著曖昧關係但又絕對不會越界的男男女女在一起廝混。保持距離才可以延續快樂。 飯吃完了,楓望著我溫存地說,這一次你可別說你又有事了,你說,咱們去哪兒?其實按我的理想,吃過飯散夥是最佳方案,可這一次顯見是不行了。去咖啡廳還要繼續說話,費神。去酒吧太吵,鬧心,再喝點酒更不好說了。酒精有時讓我偽裝的堅強剎那間崩潰。 去看電影吧。楓有些喜出望外。他可能完全沒想到我會說去看電影,看電影是對兩個人關係親密的一種肯定,很多故事的開始都在電影院裡。楓當然想不到,我選擇看電影,是因為看電影時我不需要再跟他說話。 離電影開場還早,我們只好在東門步行街閒逛。好久沒有跟一個男人逛街,覺得很不適應。但逛街也不錯,更適合心不在焉,我只需要有一搭沒搭地應和兩句就行。很久沒來過東門步行街,走在這條被改造過的街道上,我突然有些傷感。東門幾乎記錄了所有剛到深圳的人的歷史。初來乍到的時候,東門是我們工作之餘最好消遣的地方,那時候在西華宮挑挑那些廉價的小玩意,在麥當勞吃個漢堡就算是週末的一項奢侈娛樂了。而現在,我的工作生活都在福田,買衣服去香港,吃飯去酒樓,東門成了一種遙遠的記憶,它提醒著我幾乎遺忘的歲月。而每次到羅湖,望著洶湧的人潮和車流,我竟會生出莫名的不安全感,我固執地覺得羅湖的人和福田的人也是不一樣的,羅湖是香港人和本地人和打工仔的世界,而福田才是像我們這樣的深圳新移民的家園。深圳本是個包容性極大的城市,而不自覺中,它狹小的市區竟然已如此涇渭分明。 在電影院裡等上一場的人出來,有個男人衝我打招呼,他的眼睛小心地在楓的身上停留了一下。我倉促地衝他點頭,不忘擠出個笑臉。他走出去很遠,我還是沒有想起他是誰。似乎是見過的,可生活裡太多這樣的似乎,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獨一無二的,而在別人的眼裡卻是似是而非模稜兩可的。 電影是朱麗亞羅伯茨的《我好朋友的婚禮》,電影一開始我就後悔了,因為是一部配音的片子。所以我一直感覺不是在看大嘴羅伯茨,而是在看丁建華表演。況且這部片子確實無聊之至,但對於無聊的東西人們總是充滿期待,相信它一定會峰迴路轉的信念會一直支撐到最後。 在某個情節處楓順勢握住了我的手,極其自然。我沒有甩掉他的手,第一我覺得那樣太造做,第二我沒覺得有什麼不舒服。但我的手只是那樣被他握著,沒有表情。然後在某個情節處我順勢抽回了手,也極其自然。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一個夜晚,有個男人跟我在情侶座裡看電影,他靠著後背,我就趴在前排椅背,他往前,我就縮回後背,一場電影演變成兩人輪流換位的遊戲。那時,自以為是地認為那是一種姿態。 在黑暗中對這部片子的忍耐終於到了極限,我們倆終於異口同聲地說,不看了吧! 在車上楓繼續滔滔不絕地跟我談電影,講他家裡收藏的碟。窗外不知何時下起了雨,我隨口說,哪天借幾張給我吧!他馬上熱情地說,不如,現在就去我家挑吧!我乾脆而溫婉地說,下次吧!他垂下了眼簾,有些東西彼此心照不宣。他開啟了音響,居然是sarah mclachlan 的那首《天使之城》,往事就像突如其來的音樂剎那間包圍了我,我覺得自己的心也像這窗外的天氣一樣潮溼起來。這首歌在我的心裡只屬於一個男人,而那個男人我不再觸手可及。就在那一刻,我忽然改變了主意,我對楓說,去你那兒吧! 我在堅守什麼?又為誰堅守呢? 一個三十歲的女人,有過幾次愛情,經歷過一些男人。沒有了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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