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把這些傻話都忘掉,以免受到影響。作者怕讀壞文章,就是怕受壞影響。
以上三種文體的流行,都受到了時尚的左右。方言體流行時,大家都羨慕老革命;曉康體流行時,大家都在虛聲恫嚇;而撒嬌打痴體之流行,使我感覺到一些年輕的女性正努力使自己可愛一些。一個漂亮女孩冒點傻氣,顯得比較可愛……馬曉晴就是這麼表演的。我們還知道西施有心絞痛並因此更加可愛,心絞痛也該可以形成一種文體。以此類推,更可愛的文體應該是:〃拿硝酸甘油來!〃但這種可愛我們消受不了。我們已經有了一些醫學知識,知道心絞痛隨時有可能變成心肌梗塞,塞住了未必還能活著。大美人隨時可能死得直翹翹,也就不可愛了。
如前所說,文體對於作者,就如性對尋常人一樣重要。我應該舉個例子說明我對惡劣文體的感受。大約是在七○年,盛夏時節,我路過淮河邊上一座城市,當時它是一大片低矮的平房。白天熱,晚上更熱。在旅館裡睡不著,我出來走走,發現所有的人都在樹下乘涼。有件事很怪:當地的男人還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婦女幾乎一律赤膊。於是,水銀燈下呈現出一片恐怖的場面。當時我想:假如我是個天閹,感覺可能會更好一點。惡劣的文字給我的感受與此類似:假如我不識字,感覺可能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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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節:關於格調(1)
關 於 格 調
最近我出版了一本小說《黃金時代》,有人說它格調不高,引起了我對格調問題的興趣。各種作品、各種人,尤其是各種事件,既然有高有低,就有了尺度問題。眾所周知,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格調高,但總免不了要幹些格調低的事。這就使得格調問題帶有了一定的複雜性。
當年有人問孟子,既然男女授受不親,嫂子掉到水裡,要不要伸手去拉。這涉及了一個帶根本性的問題,假如〃禮〃是那麼重要,人命就不要了嗎?孟子的回答是:用手去拉嫂子是非禮,不去救嫂子則〃是豺狼也〃,所以只好從權,寧願非禮而不做豺狼。必須指出,在非禮和豺狼之中做一選擇是痛苦的,但這要怪嫂子幹嗎要掉進水裡。這個答案有不能令人滿意的地方,但不是最壞,因為他沒有說戴上了手套再去拉嫂子,或者拉過了以後再把手臂剁下來。他也沒有回答假如落水的不是嫂子而是別的女人,是不是該去救。但是你不能對孟子說,在生活裡,人命是最重要的,犯不著為了些虛禮犧牲它……說了孟夫子準要和你翻臉。另一個例子是舜曾經不通知父親就結了婚。孟子認為,他們父子關係很壞,假如請示的話,可能一輩子結不了婚;他還扯上了一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話,結論是舜只好從權了。這個結論同樣不能令人滿意,因為假如舜的父親稍稍寬容,許可舜和一個極為惡毒的女人結婚,不知孟子的答案是怎樣的。假如讓舜這樣一位聖賢娶上一個惡毒的婦人,從此在痛苦中生活,我以為不夠恰當。倘若你說,在生活裡,幸福是最重要的,孟老夫子也肯定要和你翻臉。但不管怎麼說,一個理論裡只要有了〃從權〃這種說法,總是有點欠嚴謹。好在孟子又有些補充說明,聽上去更有道理。
有關禮與色孰重的問題,孟子說,禮比色重,正如金比草重。雖然一車草能比一小塊金重,但是按我的估計,金子和草的比重大致是一百比一……搞精確是不可能的,因為草和草還不一樣。這樣我們就有了一個換算關係,可以作為生活的指南,雖然怎麼使用還是個問題。不管怎麼說,孟子的意思是明白的,生活裡有些東西重,有些東西輕。正如我們現在說,有些事格調高,有些事格調低。假如我們重視格調高的東西,輕視格調低的東西,自己的格調就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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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節:關於格調(2)
作為一個前理科學生,我有些混賬想法,可能會讓真正的人文知識分子看了身上長雞皮疙瘩。對於〃禮〃和〃色〃,大致可以有三到四種不同的說法。其一,它們是不同質的東西,沒有可比性;其二,禮重色輕,但是它們沒有共同的度量;最後是有這種度量,禮比色重若干,或者一單位的禮相當於若干單位的色;以上的分類恰恰就是科學上說的定類(nominal)、定序(ordinal)、定距(interval)和定比(ratio)這四種尺度(定距和定比的區別不太重要)。這四種尺度越靠後的越精密。格調既然有高低之分,顯然屬於定序以後的尺度。然而,說格調僅僅是定序的尺度還不能令人滿意……按定序的尺度,禮比色重,順序既定,不可更改,舜就該打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