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一九八四(1984) 作者:風雅頌

無知即力量。

據說,真理部在地面上有三千間屋子,和地面下的結構相等。在倫敦別的地方,還有三所其他的建築,外表和大小與此相同。它們使周圍的建築彷彿小巫見了大巫,因此你從勝利大廈的屋頂上可以同時看到這四所建築。它們是整個政府機構四部的所在地:真理部負責新聞、娛樂、教育、藝術;和平部負責戰爭;友愛部維持法律和秩序;富裕部負責經濟事務。用新話來說,它們分別稱為真部、和部、愛部、富部。

真正教人害怕的部是友愛部.它連一扇窗戶也沒有。溫斯頓從來沒有到友愛部去過,也從來沒有走近距它半公里之內的地帶.這個地方,除非因公,是無法進入的,而且進去也要透過重重鐵絲網、鐵門、隱蔽的機槍陣地.甚至在環繞它的屏障之外的大街上,也有穿著黑色制服、攜帶連枷棍的凶神惡煞般的警衛在巡邏。

溫斯頓突然轉過身來.這時他已經使自已的臉部現出一種安詳樂觀的表情,在面對電幕的時候,最好是用這種表情。他走過房間,到了小廚房裡。在一天的這個時間裡離開真理部,他犧牲了在食堂的中飯,他知道廚房裡沒有別的吃的,只有一塊深色的麵包,那是得省下來當明天的早飯的。

他從架子上拿下一瓶無色的液體,上面貼著一張簡單白色的標籤:勝利杜松子酒。它有一種令人難受的油味兒,象中國的黃酒一樣。溫斯頓倒了快一茶匙,硬著頭皮,象吃藥似的咕嚕一口喝了下去。

他的臉馬上緋紅起來,眼角里流出了淚水。這玩藝兒象硝酸,而且,喝下去的時候,你有一種感覺,好象後腦勺上捱了一下橡皮棍似的。不過接著他肚子裡火燒的感覺減退了,世界看起來開始比較輕鬆愉快了。他從一匣擠癟了的勝利牌香菸盒中拿出一支菸來,不小心地豎舉著,菸絲馬上掉到了地上。他拿出了第二支,這次比較成功。他回到了起居室,坐在電幕左邊的一張小桌子前。他從桌子抽屜裡拿出一支筆桿、一瓶墨水、一本厚厚的四開本空白簿子,紅色的書脊,大理石花紋的封面。

不知什麼緣故,起居室裡的電幕安的位置與眾不同。按正常的辦法,它應該安在端牆上,可以看到整個房間,可是如今卻安在側牆上,正對著窗戶。在電幕的一邊,有一個淺淺的壁龕,溫斯頓現在就坐在這裡,在修建這所房子的時候,這個壁龕大概是打算放書架的。溫斯頓坐在壁龕裡,儘量躲得遠遠的,可以處在電幕的控制範圍之外,不過這僅僅就視野而言。當然,他的聲音還是可以聽到的,但只要他留在目前的地位中,電幕就看不到他。一半是由於這間屋子的與眾不同的佈局,使他想到要做他目前要做的事。

但這件事也是他剛剛從抽屜中拿出來的那個本子使他想到要做的。這是一本特別精美的本子。光滑潔白的紙張因年代久遠而有些發黃,這種紙張至少過去四十年來已久未生產了。不過他可以猜想,這部本子的年代還要久遠得多。他是在本市裡一個破破爛爛的居民區的一家發黴的小舊貨鋪中看到它躺在櫥窗中的,到底是哪個區,他已經記不得了。他當時一眼就看中,一心要想得到它。照理黨員是不許到普通店鋪裡去的(去了就是“在自由市場上做買賣”),不過這條規矩並不嚴格執行,因為有許多東西,例如鞋帶、刀片,用任何別的辦法是無法弄到的,他回頭很快地看了一眼街道兩頭,就溜進了小鋪子,花二元五角錢把本子買了下來。當時他並沒有想到買來幹什麼用。他把它放在皮包裡,不安地回了家。即使裡面沒有寫什麼東西,有這樣一個本子也是容易引起懷疑的。

他要做的事情是開始寫日記。寫日記並不是不合法的(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合法的,因為早已不再有什麼法律了),但是如被發現,可以相當有把握地肯定,會受到死刑的懲處,或者至少在強迫勞動營裡幹苦役二十五年。溫斯頓把筆尖願在筆桿上,用嘴舔了一下,把上面的油去掉。這種沾水筆已成了老古董,甚至簽名時也不用了,他偷偷地花了不少力氣才買到一支,只是因為他覺得這個精美乳白的本子只配用真正的筆尖書寫,不能用墨水鉛筆塗劃。實際上他已不習慣手書了。除了極簡短的字條以外,一般都用聽寫器口授一切,他目前要做的事,當然是不能用聽寫器的。他把筆尖沾了墨水,又停了一下,不過只有一剎那。他的腸子裡感到一陣戰顫。在紙上寫標題是個決定性的行動。他用纖小笨拙的字型寫道:

1984年4月4日

他身子往後一靠。一陣束手無策的感覺襲擊了他。首先是,他一點也沒有把握,今年是不是1984年。大致是這個日期,因為他相當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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