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部分(2 / 4)

小說:怪談社 作者:青澀春天

我的眼淚已經流了出來,我沒想到關於自己的過去,爸爸會這樣騙我。

“你因為從小有病,所以很少和同齡人接觸,整天躲在家裡看書。你的樣子有些……有些醜陋,是因為你媽媽生你的時候,由於醫生的失誤,用助產鉗夾壞了你的臉。所以,你一直很自卑,很自閉,從來不和其他人說一句話。”

“然後呢?爸爸?然後我是怎樣長大的?”我已經痛哭失聲。

“你很愛聽廣播,十二歲那年,透過電臺的徵友活動,你認識了一個筆友,就是你現在的男朋友,林邈。你和他整整通了八年的信,只有在和他通訊的時候,才是你最快樂的時候。”

“原來,我就是小蟲子!那個神秘的小蟲子是我啊!”

“爸爸知道,林邈是你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感情寄託,你太在乎他了,沒有他的訊息,沒有他的信,你就會活不下去!每次他在信裡提到他新認識的女孩子,你都會痛苦地用頭使勁地撞牆,直到鮮血淋漓。爸爸看到,實在是心疼啊!”

“是不是因為我覺得自己的樣子醜陋,所以就一直不敢去見他,還和他定下永不見面的約定?”

“是啊,你太自卑了,好幾次,你都差點自殺。所以,我就……”

“所以怎樣?您就為了我不顧一切,甚至去殺人!對不對?”

“對!為了我的女兒,我什麼都可以做。所以我就殺死了所有和林邈有關的女孩子。”

“爸爸!”我簡直不敢相信我聽到的一切!

“你現在的心臟是兩年前移植的,就是林邈的女朋友米楚的心臟。她不是死於自殺,是我用一種類似於安眠藥的毒藥把她毒死的,目的就是要救你,如果再找不到合適的心臟,你就會死,醫生曾斷言你活不過二十歲,我想看到我的女兒活下去。在那次心臟移植手術過程中,大出血導致你腦部缺氧,你失去了記憶。”

“為了我,你就可以殺人嗎?還要挖掉人家的眼睛,你太可怕了,你簡直是魔鬼,我恨你!”

“明天,我會去自首的。也許,早就到了接受懲罰的那一天了。我今天回到舊居,發現書房的暗門已經被開啟,那對眼睛也不見了,就知道你一定是發現了什麼,我沒有辦法再騙你了!”

第二天一早,爸爸開車去公安局了。看到爸爸走時的身影,我心如刀絞,我該如何面對爸爸,該如何面對林邈啊!

【12。最完美的女孩】

爸爸在去公安局的路上出了車禍,當場死亡。也許,過去的所有噩夢般的回憶都可以隨著爸爸的去世而告終。而我最愛的男朋友林邈,也將永遠不會知道事實的真相。這也許是最好的結局。

三個月後,我打算把我們家的舊居賣掉。在書房整理舊物的時候,我找到一本日記。

1998年8月25日 天氣晴

今天,我在方旋笛的果汁裡放了一些從爸爸那裡偷來的麻醉藥,她過馬路的時候就搖搖晃晃的,“砰”的一下被車撞死了!我還去她剛剛理過發的理髮店撿了她剪掉的長髮留作紀念,因為那長髮是林邈在信中稱讚過的。

1999年4月15日 天氣陰

我在庾蒂的學校宿舍放了火,還把她的頭卡在安全門那兒,她被活活燒死了,只是臉沒有被燒到。我也在火災中受了傷,毀容了,爸爸給我做了整形手術,植的皮正好是死去的庾蒂的。太好了,我又多了一樣紀念了:庾蒂的臉皮。林邈總是在信裡說庾蒂是個面板白皙的漂亮女孩子。

2001年9月30日 天氣大風

我今天給夏之煥寫了封信,還約她去林邈家的地下室呢。在那裡,我挖掉了她的眼睛。林邈被我用麻醉劑給弄暈了,他醒來的時候,我早已把一切都做好了。我還留了夏之煥的眼球作紀念,因為林邈曾經讚美過她的大眼睛。

2003年2月11日 天氣晴

我用毒藥毒死了米楚,誰讓林邈總是在信裡誇她有一顆善良的心,是個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呢。

我整個人都在顫抖。

我走到鏡子前面,看著我的頭髮、我的面板,摸著我的心臟,想到那對眼球,我終於明白了我在夢中見到的人是誰,那不是夢境,那是我在逐漸恢復的記憶。

日記的最後一頁寫到:

當我擁有了方旋笛的長髮、庾蒂的面孔、夏之煥的眼睛、米楚的心臟時,我就可以驕傲地對林邈說:我才是屬於你的最完美的女孩!

初九

「文/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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