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中最大的電腦顯示器之上的,突然,所有的指示表都動了起來。
佔美狂叫:“看到了沒有!看到了沒有!”
隨著他的狂叫,廠內的警衛和負責人向他衝來,將他按倒在地上。在混亂中,搶回了這東西,溜出了那家工廠,不管佔美了。
一月十三日
離開了加拿大,佔美被送入神經病院,因為他破壞了價值數億美金的一具大電腦,我似乎也被通緝,但佔美不是真的瘋子,他的話是對的,那東西和電子管有關,那是一具電腦,不屬於地球人的電腦,這使人糊塗,的確,似乎佔美是瘋子,我也是的,誰知道呢?
一月十四日
誰瘋了呢?到底是誰瘋呢?
一月十五日
那是一具電腦,而且,極其輕微的電流,便能夠使它生出反應來,兩節乾電池便可以使得突出的小點,發出微弱的亮光。但是那具電腦有甚麼用處呢?看來要經過不斷的試驗才能明白,沒有人幫助,只好進行單獨的試驗,試驗的辦法,是不斷地將之通電,不斷地將之和各種不同壓力的電流接觸。
一月十六日
真正嚇壞了,從來也未曾有過這樣的經歷,那是瘋狂的,瘋狂的,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我一定是神經有問題了,我應該進瘋人院麼?
一月十九日
整整醉了三天,才醒了過來。頭腦開始冷靜了下來了,細細地回想一月十六日所發生的事,那一切,都是實在的。
其實,那一切是不是實在的,只要我再來一次,就可以證明了,但是我卻沒有勇氣再來一次。
那天,當那東西和七百伏特的高壓電相接觸之後,發出了一陣奇異的閃光,那一陣閃光的顏色是難以形容的,它似乎包括了世上所有的彩色,但是出現的時間卻極短極短,接著,在閃光發生時,被閃光照到過的,我的右手不見了,我的右腕上是光禿的,沒有手,手在哪裡?手在甚麼地方?可是,手又是在的,我可以感到手在動著,只不過看不到,而且,左手也摸不到右手。
在驚駭欲絕的情形之下,向外狂奔而出,忽然間,我看到了自己的手,手正抓住了一株灌木,將手戰戰兢兢地捧著,天幸裝回了手腕上!
這是我瘋狂了?還是真的手可以離開身子,我想起鹿答,想起了那些寶石,鹿答似乎也有這能力的,但是我卻不敢再試了。
這是瘋狂的!
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