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木柴燒光了,就往火裡潑煤油。終於煤油也燒光了,灰燼中剩下了一堆骨頭。腿骨很長,像燒黑了的木頭棍子。我對她說,再也沒辦法了,你就撿點碎骨頭帶回去吧。但她說,不,我要全帶回去。
她抹下綠色的緞子頭巾,想把骨頭全包起來,但是頭巾太薄,透亮,一眼就能看見裡邊的骨頭。我說她:你就撿點小骨頭拿回去吧,大骨頭不好拿,也的確沒那個必要。就是在火化場,也只是給你一部分骨灰裝骨灰盒,你何必大老遠全都揹回去?再說你這樣上火車,列車員會看出來的。她不聽,說,我用那件毛衣裹起來。
於是,她提了一大包骸骨回到窯洞,拿出花格子書包裡的毛衣來包裹它。但是那僅僅是一件背心,太小,她無論如何排程,骨頭還是露在外邊。後來我從皮箱裡拿出一條軍毯給她。我告訴她,這是我入朝作戰帶回來的戰利品,美國士兵的軍毯。我抖開毯子叫她看,商標上還有USA字樣。我說,這條毛毯我已經儲存八九年了,捨不得用它。來農場勞教,許多衣物都拿去換了糧食,軍毯卻保留至今,捨不得換吃的,因為它是我的一段光榮歷史的標誌。
她接過毯子去了,她說,毯子用過之後,她要洗乾淨寄還給我的,因為它對我很重要。我說你不要寄了吧,你寄來的時候,我可能收不到了。 ——我能活那麼久嗎?我笑著說,你就放在你家裡吧,如果我能活著離開明水,有一天去上海,我上你家去拿。她說,那好,那好,我把我家的地址告訴你。在大家苦澀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