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問題。七個人輪流問,因為祁鑰泉抱的態度是有就有,沒有的事堅決不承認。問了一個小時五十分鐘,審判長說,這麼說你就沒罪了?他說我當然沒罪!我有什麼罪?提意見犯啥罪?毛主席說的話嘛,言者無罪。你不聽毛主席的話嗎?毛主席錯了嗎?審判長無言以對,略一愣怔說,休庭。
以後再也沒搞過公開審訊,都是秘密審訊,在一間沒旁聽席的房子裡。
四月底的一天下午,警察把他和另外五個右派叫到了公開審訊過他的審訊庭,宣佈:現行反革命分子祁鑰泉思想反動,反黨反社會主義,抗拒交待,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這次宣判,沒有旁聽者。宣判以後帶回拘留所,跟過來的法院書記員問,你還上訴不上訴?他大聲回答,為什麼不上訴?給我紙。
這天晚上,獄友舉著煤油燈,他趴在枕頭上寫了三頁的上訴狀。他在上訴狀上寫道:抓我時說我是右派,現在成了反革命,判六年刑。我怎麼反對革命了,殺人還是縱火了,還是喊反動口號了!
翌日晨起床開飯,正喝著湯,來了一輛卡車,叫他們六個人上車。他把上訴狀交給法院來的幹部正要上車,女人抱著孩子來看他了。女人說,領導通知她了,叫她到雙城鄉的學校當老師去。淚水立刻湧上了祁鑰泉的眼睛,說,我連累你了。女人說,把眼淚擦掉,哪有男子漢流眼淚的。說著,女人拿出一沓子錢來:這是家裡的全部存款,二百八十元,你拿上。他只拿了八十元,把其餘的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