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向了遠方。
聞歌耷拉著腦袋,突然發現,自己發不發狠,下不下決心,都沒什麼作用。溫少遠瞭解她,甚至比她自己更瞭解她。總能看出她的意圖,及時地扼殺在搖籃裡。
以往聞歌自然就要偃旗息鼓了,可是現在不同。她以下犯上的事都做過了,還怕什麼?
“我不喜歡白薇。”她轉頭看向窗外,聲音悶悶的:“誰做我小嬸嬸,都不能是她。”
溫少遠剛要閉目養神,聽到這麼近乎直白的表達,又睜開眼,目光復雜地看了她一眼。不比聞歌,他經常能夠見到她。
週五放學的時候,把車停的遠遠的,站在校門口等過她放學,看她偶爾會穿過一條馬路去買冰淇淋;週五週六的每個晚上,她喂完流浪貓狗回家,他就在她身後不遠處送她回去;她經常忘記帶傘,看著她淋過幾次雨後,以後都會記得給她在門口放一把,傘柄上貼上她的名字。
她來去就那麼幾個地方,這些事情永遠單調而重複。
在她的身後站得久了,幾乎都要忘記了她也有執拗的時候。
可是感情問題,恰恰是溫少遠最忌諱和她談及的。他不是沒發現自己對她的不同,只是這種隱約的察覺讓他無措。
他是一個成熟的男人,沒有她不顧一切的勇氣。他要考慮的不止是現在,還有整個未來。
聞歌對他是不是愛情,他不確定。他對聞歌的感情,他也不確定。但唯一確定的就是,這樣的感情並不健康,所以在萌芽時期就該狠狠地扼殺,不留一絲餘地。
她十三歲遇見自己,十四歲在他身邊成長至今,他想給予的,遠不是一場不能談及的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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