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廷審(2 / 3)

小說:皇極至尊 作者:洛雷

武大臣分列兩旁。

文臣著玄色官府,頭戴烏紗帽,武將穿深紅色官府帶武冠,東方平泰穿的是黑色祭司服,領口和袖口上帶有代表三級祭司的蘭花圖案。

國君李明達身穿赭黃色的七龍袍,胸腹處是繡著精緻的團龍,上下和左右肩個有一處小團龍,後背和後襟上各有一處團龍,加在一起共七條,所以得名七龍袍。

在大漢帝國,皇帝的龍袍上是九條龍,太子八條,諸侯王則是七條,諸侯王世子六條,除此之外任何人的衣飾上不得不出現龍的圖案,違制者殺無赦。

對國君見禮之後,原被告分左右立於兩旁。

李明達的目光先掃過葉雲揚的臉,然後是東方平泰,接著望向孫啟勝、孫成文等人。

和孫啟勝唯唯諾諾、不敢抬頭的做法相比,葉雲揚抬頭挺胸,一副器宇軒昂的樣子,就算在經常上朝的大臣們當中,也顯得那麼卓爾不群。

要不是先入為主的思想在作祟,李明達肯定會對他心生好感,認為這樣一個人怎麼可能無緣無故殺人。

但現在,第一印象的好感沒能撼動嚴懲的想法,他語帶威嚴的說:“原告、被告,你們雙方可以展開辯論,一方說話的時候另一方不得打斷,違令者以攪亂朝堂秩序論處。”

孫啟勝作為原告先開口:“啟稟國君殿下、各位大臣,本人孫啟勝,泰延府豐安縣人士,家中獨子孫世琪於大前日,被兇徒葉雲揚殘忍殺害在本縣的一家酒樓中,犬子的同窗、朋友以及店小二都可以作證,犬子品學兼優,一直都受到縣學教諭們的器重,卻蒙此大難,請殿下和各位大人為小民做主。”

陳明達皺了皺眉:“葉雲揚,你同意原告的指證嗎?”

“同意,又不同意。”葉雲揚不卑不亢的說:“我承認自己殺了孫世琪,但這位大叔所說的什麼品學兼優卻不敢苟同。”

孫啟勝抬手指著他說:“縣學教諭對我兒一直讚許有加,你有什麼可懷疑的?他跟你無冤無仇,可你卻當眾將他殺死,現在卻咬住雞毛蒜皮的小事不放,想要胡攪蠻纏嗎?”

葉雲揚冷笑:“你兒子是個什麼品性,我懶得多說,但有一件事就算我不說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當爹的永遠都會在外人面前誇獎自己的孩子,就算他是個十惡不赦的東西,也會被誇成一枝花。你說我跟你兒子無冤無仇,那我想請問,既然是無冤無仇,我為什麼要殺他?難不成是我這個國學生,妒忌他一個品學兼優的縣學生,這說得通嗎?”

“你……你殺他是因為……因為……”孫啟勝結結巴巴說不出個所以然,便蠻不講理道:“反正是你殺了他,殺人償命!”

葉雲揚繼續冷笑:“沒人會無緣無故殺人,我殺孫世琪是因為他該殺!他得知我家有一座青蓮靜心爐,便起了貪念,進而巧取豪奪,失敗之後他竟然兩次僱兇殺我,後來更是聯合在國都的堂-哥孫世元,重金買通學政杜興,意欲置學生於萬劫不復。

他的陰謀一次次被學生擊碎,但他不死悔改,再次僱兇燒死對學生有恩的王叔、王嬸,幸得王叔提前做了安排,保住獨子虎子的性命,虎子歷經萬難來到國都,將此事告知學生,學生這才憤而殺人。”

“你胡說,我兒子怎麼可能對一個破香爐感興趣,你有證據嗎?”孫啟勝打算來個無理鬧三分,這是事前孫成文教他的。

葉雲揚針鋒相對:“這件事在豐安縣早就不是新聞了,堂堂縣學學生為難一個鄉下少年,你說不是為了香爐,那是為了什麼?”

孫成文冷聲道:“葉雲揚,你指責我孫子孫世元買通學政杜興,可有證據?年輕人,如果沒有證據別亂說,本官會告你誣陷之罪!”

東方平泰開口了:“學政杜興在被本人擊殺之前,的確收到一千兩銀子的賄賂,據目擊者說,行賄之人乘坐左丞相府孫家的馬車。孫丞相,孫世琪雖然是你的族中晚輩,但你也不至於大方到把馬車借給他的地步吧,在你府中有權呼叫馬車的人不多,孫世元正是其中之一,有人在那幾天看到他和孫世琪在一起,難道不應該被懷疑嗎?”

孫成文心裡咯噔一下,他沒想到自家孫子有把柄被對方抓-住,昨天在朝堂上對峙的時候,東方平泰只是懷疑孫世元與此事有關,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他可以死不承認。要是真有證據表明孫世元和杜興勾結,不光孫世元沒好果子吃,連帶著他也得倒黴。

見對方吃癟,葉雲揚自信心大增,說:“孫世琪對學生的一系列迫害,學生都採取忍讓做法,可不但沒有使其產生半分感念,反而更加變本加厲,他僱兇燒死王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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