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建設,在別人看來不可能同時進行的兩項工作,卻在陳文強這裡都乾得很出色。
先破後立,邊破邊立,不破不立,說不上哪個最正確,但應該都不是真理。因為,在不同的情況和形勢下,所採取的方式也會迥然不同。
清廷的中央威權不斷減弱,民眾的離心傾向越來越強,革命與憲政互相促進,滿清無論是頑固保守,還是激進改革,結果可能都已經註定。歷史的欠債太多,少數民族的統治,*無能的官僚體制,已經無法抵擋時代大潮的衝擊。
預備立憲,地方自治,諮議局選舉,可以看到,不管清廷是不是在順應民意,地方權力的分薄是難以避免的。而社會力量一旦發動起來,就不是清廷想制止就能制止的了。換句話說,政治改革一旦啟動,便只能前進而不能倒退,否則民眾爆發出來的能量是極其可怕的。
一九零七年十月,在宣佈預備立憲前,清廷便已經公佈了由憲政審查館擬定的《各省諮議局章程》和《諮議局議員選舉章程》。按照預備立憲的計劃安排,一九零八年各省開始籌備諮議局,並舉行諮議局選舉。在官方檔案中,諮議局和資政院都是實行議會民主的過渡機構,諮議局對應的是地方議會,而資政院對應的國家議院<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由此,立憲派也就迅速行動起來。
按照章程的規定,各省諮議局設議長一名,副議長兩名,各省議員定額按“各省學額總數的百分之五為準”,均選舉產生。諮議局的職責主要是議決地方上的興革之事、預決算、地方法規、稅法公債、選舉資政院議員等,功能類似於地方議會。也是地方自治的基礎。
當然,對當時的民主程度報以過高的期望是不現實的。譬如選民資格,就必須具備章程中規定的以下幾個條件之一:一是具有中國或者外國中學堂以上學歷者;二是有舉人貢生功名者;三是曾任實缺文七品或者武五品官且未參革者;四是曾在本省辦理學務或公益事務滿三年者;五是在本省有五千元的營業資本或不動產者。
另外。章程規定,選民除了具備以上五個條件之一。還必須是二十五歲以上的本省男子;如果不是本省人士,參加本省選舉的話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之一:一在本省居住十年以上並年滿二十五歲者,二是寄居地方有一萬元以上的營業資本和不動產者;而作為候選人,則必須具備以上條件之一,並且須是三十歲以上之男子。
從這些規定明顯可以看出,當時的諮議局選舉是按照教育程度、財產等來劃線,而且女子沒有選舉權。從侷限性來說,諮議局選舉把大部分人劃在了線外。而使之成為一場地方士紳的政治遊戲。不過,對此也沒必要太過苛責,畢竟用選舉的辦法來辦諮議局,這在中國歷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遭,稱它具備了劃時代的意義並不為過。
況且,從無到有,從缺陷到完善,這是必須要走的道路。各國的憲政之路也不是一蹴而就,英國從大憲章到光榮革命,再到最後的基本完善。可是經歷了上百年才完成的。
可以想象的是,中國第一次辦選舉是何等的有趣和忙亂。很多地方督撫接到憲政審查館的諮文後大都茫然無措,這些傳統的官僚根本就不知道選舉為何物。更別說該怎麼辦了。
於是乎,憲政審查館的人員和一些從國外學習政治的留學生立刻成為地方上的香餑餑,各省督撫都搶著延請他們來指導選舉工作。
在立憲派歡欣鼓舞,積極地參與到諮議局的選舉和籌備中,陳文強這個立憲派的中堅卻並沒有投身其中,而是主持了廣韶(廣州至韶關)線的貫通剪彩儀式,然後由廣東走白沙河進入湖南,在郴州乘火車前往武昌。
韶關至郴州的鐵路貫通固然是難點和重點,但陳文強此時想的卻是如何在張之洞走後。能夠繼續穩固自己在湖湘的勢力。
人生啊,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卻總是有解決不完的事情。
在廣東憑實力可以壓制總督,但在湖湘——陳文強坐在火車上。還不住地發出感慨。
清廷把直隸總督袁世凱調入中樞,又形成兩親王坐鎮,顯然還不放心,終於下旨調張之洞入京。明升暗降,兩個權勢最大的漢人督撫被拿下來,陳文強嗅到了不好的意味。
如果張之洞堅辭不就,憑他在湖湘的十幾年經營,憑他一手打造的湖北第八鎮和黎元洪的混成協,清廷也是沒辦法的。但張之洞急電召陳文強赴鄂,顯然是有入京之意,要提前做些安排了。
其實這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