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地方大員的照顧支援分不開,陳文強的知人善任也很重要,而與清廷的新政倒也有很大的關係。
由於當時清廷的財政緊張,發展經濟、把蛋糕做大便成為了當務之急。於是,很多有識之士特別是實業論者如張騫等人大聲疾呼,要求朝廷制定獎勵實業、扶植工商的政策,所幸這種呼聲得到了及時的回應。商部的成立,也可謂是清廷經濟政策轉軌的重要標誌。
商部當時在中央行政體制中的地位,僅次於外交部而位居第二,這也顯示了清廷對振興工商、發展實業的重視和期待。商部的宗旨,以保護和開通工商實業為主,這也是中國歷史上政府首次公開扮演倡導和獎掖實業的角色,開創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之先河。
《公司律》、《破產律》、《公司註冊試辦章程》、《商標註冊試辦章程》、《礦務誓行章程》、《重訂鐵路簡明章程》、《商人通例》、《商會簡明章程》等等的先後頒佈實施,從法律上確認工商業者的社會地位和合法權益,併為解決工商業上的紛爭提供法律依據,為工商業經濟的發展奠立了良好的制度基礎。
儘管當時還有很多制約經濟發展的不利因素,如強勢和享有特權的外國資本,厘金和其他苛捐雜稅,還有政府官員的**等等。但清政府不再愚蠢地堅持以官辦或官督商辦的壟斷經濟為路向,從而扶植和獎勵私人資本,建立自由的市場經濟制度,加上工資和原料低廉,市場廣闊,這些有利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其他制度性缺陷帶來的不利因素(如貪汙**和政府效率奇低等)的影響。
清廷在經濟改革上的轉軌,受到實業界人士的熱烈歡迎。在私人經濟的大發展和實業救國論的大力宣傳下,國人對工商實業有了全新的認識,“民之投資於實業者若鶩”,工商實業界人士的社會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而各地商會的成立(每年一百個左右的速度增長),使商人越來越發展成為一股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因為他們不僅有錢,還有武裝商團可以憑恃。這在清國地方守衛空虛的情況下,便顯得更加舉足輕重。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