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標本兼治,明暗結合(1 / 3)

小說:重生一九零二 作者:樣樣稀鬆

外面拷打聲、慘叫聲不時傳來,陳文強卻面不改色。

縣城內的地痞流氓在封城之後盡被緝捕,他先甄別判斷,有庇匪窩匪、私藏槍械之罪的也不廢話,拖下去拷問口供。都是有罪的混蛋,陳文強才懶得費神去慢慢探悉,反正沒冤枉良民就夠了。

至於弄得這樣殘酷、慘烈,自然是陳文強有意為之,增加震懾的效果。

縣設局,鄉設分局,村鎮設所,警察常駐地方是確定無疑的事情。但數量不可能太多,作為輔助力量的鄉團、民團是否堪用,則要取決於派駐到鄉團的教練,以及當地士紳的配合。

把冼瑞銜、冼瑞端就地正法,抄家遷人,是殺一儆百。其他劣紳如有改過,陳文強也是準備放他們一馬的。而民團、鄉團的整肅也在計劃之內,打壓劣紳,扶持正紳,再有民團教練的訓練整治,作為本鄉本土維護治安的力量,民團必須要負起責任,才能確保清鄉的成果,把秩序保持並穩定下去。

“再說,民團、鄉團,都是本鄉本土的人員組成,最是熟悉地方情況,如能嚴加訓練、獎懲公平,正是維護治安的重要力量。”陳文強停頓了一下,掃視著眾人,淡淡一笑,說道:“諸位紳耆,在辦團之事上還要多多出力啊!保一方平安,也是於己有益的好事嘛!”

“陳大人所言句句在理,恢復鄉局、妥辦團練、以助守望,這些本已有《捕盜章程》規定,卻一直未能徹底落實施行。”知縣陶紹忠趕忙附和道:“積弊所致,使清鄉之效難以持久,匪勢再熾。所以,以後要積極去辦。諸位紳耆。可要多多倚助啦!”

“自有庇匪劣紳出現,清鄉已成具文,實是到了不殺不可的地步。”陳文強的聲音又顯嚴厲。冷森的目光挨個打量在座鄉紳,“真是利令智昏。匪可遠遁。劣紳可帶著宅院、田產逃竄嗎?之前處置不過是罰些錢財,我看非殺個血流成河,不能遏止此歪風邪氣。”

氣氛沉重起來,在陳文強的冷厲注視下,很少有鄉紳敢與他對視,這倒不是所有人都做賊心虛<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當然——”陳文強緩和了下語氣,說道:“有些人或許是被逼無奈,若幡然醒悟。改過自新,本官不僅不趕盡殺絕,還會有所激賞。”

“陳大人真是宅心仁厚,寬宏大量啊!”後面一聲非人的慘叫嚇了陶紹忠一跳,稍微定了定神,又恭維了陳文強一句。

陳文強笑了笑,衝著陶紹忠略點了點頭,轉頭接著說道:“咱們接著說這個民團、鄉團的事情。本官覺得首先是招收時嚴格把關,身家清白、忠厚純樸的要優先考慮;其次是待遇問題,要讓民團團員後顧無憂。才肯賣力,才肯認真,才敢與盜匪廝拼嘛!要做到這些呢。其實並不難。這裡是本官擬定的章程——”他把檔案遞給身旁的陳炯明,“競存,你給大家念一下,然後再細細商議。”

陳炯明接過檔案,清了清嗓子,朗聲念道:“凡民團團員,若其家租種田地,則租主所收地租不可超過三成;租主為紳耆者,自當有些維護鄉里之責任。亦是響應號召、妥辦團練之善事;租主不為紳耆者,超出地租由鄉局籌款負擔……”

平常呢。讓半脫產性質的民團團員少些生活壓力;若是萬一被盜匪所害,鄉局要發放一大筆撫卹;若是在工作中致傷致殘。也要有相應的優撫措施。總之,陳文強便是要調動民團團員的積極性,並儘量打消他們的顧慮,切實盡到自己的責任。

資訊量比較大,規劃得也較細緻,但根本的一點沒有變,那就是需要紳耆籌款出力。

陳炯明讀完,下面一時沒有反應,都在思考著利益得失。

陳文強嘴角微微抿了一下,淡淡地說道:“剿平匪亂不過是三五年的事情,到那時民團自然解散,治安轉由警察負責。本大人又不勒繳花紅,全部由查抄、稟封劣紳及盜匪之贓產充抵;清鄉之兵丁亦是整肅過,如有擾民劫掠,就地正法。你們可以算一下,花費能有多少?再者,從長遠看,盜匪息了,治安好了,受益最大的應該是各位身家不菲的紳耆吧?”

“大人所立章程細緻周到,小民願出資襄助辦團。”團紳盧天驥拱手錶示支援,他比較正直,因指攻盜匪還受過獎勵。

“盧先生深明大義,值得表彰。”陳文強點頭讚揚,“這民團的縣局局董便由先生擔任好了。”

“多謝大人。”

陳文強把目光轉向了龍江鄉的幾位士紳,眼中慢慢透出了陰冷,猛地一拍桌子,伸手指著,大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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