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南方經濟較發達的地方,還是政府最先開始實施新土地、新經濟政策的省份,這一年來發生了怎樣的變化,發展到什麼程度,陳文強是非常關心的。
管中窺豹,可見一斑,廣東的很多經驗是可以起到示範作用的,而且一些不足之處,也會被及時吸取教訓,進行改進。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是農民的問題。而廣東,是率先實施定租定息,又是第一個實行村級自治的地區,效果如何,不能不引起他的十分關注。
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之間具有顯著的相關性。如果土地分配嚴重不平等,則所有的政治資源及技術也往往趨於不平等。從政治發展的觀點看,這種不平等的分配,在發展過程中必然會面臨分配的危機。
正是有鑑於此,復興黨執政之初,就有推行土地改革的章程,這一方面是因為陳文強重視農村地區的政治資源,另一方面是政府確實已經認識到廣大農民的貧困,也就是封建土地制度造成廣大農民的強烈不滿,會對政局的穩定和工商業的發展構成極大的障礙。
在土地改革以前,中國農村大部分耕地集中在地主手中,從而農村社會的政治權力及社會領導也大都操在少數地主鄉紳之手。
而這些地主鄉紳都不從事生產勞動,他們的物質生活來源,是仰給於地租,他們的特殊地位和權力源泉,也是來自於土地,自然很容易成為地方領袖,於政府行使權力極為不利。
當然,有些頑固的地主是不甘心的,即便在表面上算起來,政府減了農稅,似乎他們並不吃虧。但他們這些士紳,以往都是與官府勾結在一起,把賦稅轉加給農民,並不是自己直接承擔。所以國家的定租定息,對他們而言,是吃了虧的,必然會引起他們的反對和抗拒。
而定租定息是政府的中心工作,所有工作都要圍繞著這一中心來做。在中國,農民是大多數,如果不能改善並照顧到這大多數的人群,施政就是失敗。
為此,政府已經相繼出臺了《土地租佃暫行條例》、《借貸暫行條例》、《改善僱工待遇暫行辦法》等法規檔案,對有關政策作了具體規定。
這些法規和檔案的出臺,為各地開展大規模雙減增資運動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