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鬆對商團的管制和監督。”
作為上海商團的前身,華商體操會建立的社會背景是針對當時萬國商團漠視中國商民利益,在租界內橫行無忌的狀況,旨在建立華人商團以資自衛。而隨著形勢的發展,立憲派認為組建商團,並且擴大發展是一件十分有利的事情。錢對於商團來說是不太缺乏的,如果手裡既有錢又有武裝,力量豈不更加堅挺?
而在已經成立的各個商團中,又數盧家灣的自強商團最是正規,不僅有洋人退役軍官作為教官,訓練也最是積極。同時,在陳文強的指示下,自強商團又是與官府合作最痛快,為地方服務不辭勞瘁的武裝力量。
比如數月前,滬南區每至黃昏,輒有暴徒越貨於途,名曰“採燈花”。行者鹹有戒心。於是官廳拔髮步槍四十枝,商請自強商團團員武裝出防,且揭示通衢,如有悍匪敢抗自強商團者,准予格殺弗論。自強商團立刻出動,在滬南分段出防,歷十晝夜,在興義堂兄弟的暗中幫助下,剪滅悍匪,還滬南區平安。
類似這樣維持地方的行動還有數次,加上金錢賄賂,自強商團因此益獲官廳信任,滬道蔡乃煌又請兩江總督拔七九步槍百枝,子彈五千發,以供自強商團訓練出防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