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子彈脫膛而出,精準無誤地從兩百米開外商廈大門上轉動的排氣扇扇葉的縫隙裡穿了過去,砰地擊中了歹徒的頭部,一朵血霧升騰而起,狂妄的歹徒帶著不可置信的眼神仰天栽倒下去,剛才還不可一世的歹徒,眨眼的工夫就已經成為了一具死屍。他只怕是臨死也想不明白,自己隱藏的這麼完美,怎麼還會被狙擊手擊中?

在歹徒倒下的同時,兩百米開外的一家賓館頂樓,任逍揚起嘴角微微笑了笑,他的笑容充滿了自信,只是這種自信的笑容裡面卻帶著一種孤桀的冷傲。

商廈門口頓時亂作一團,驚慌失措的人質四散奔逃,特警隊員們趕緊衝上去,維持著現場的秩序,各路記者潮水般湧向指揮車想要採訪盧大隊長,盧大隊長砰地關上車門,長長地吁了一口氣。

“報告閻王,目標已清除。完畢!”任逍的冷酷聲音從耳麥裡傳來。

“閻王收到,辛苦你了,死神!”盧大隊緊握拳頭,萬分欣喜地說道。

任逍站起身來,拍了拍身上的塵土,從容且熟練地將狙擊步槍收起來,關上保險,放進了專屬槍袋裡面,然後將槍袋扛在肩上,邁開大步向樓下走去。

狙擊槍裡的十字是屬於死神的,當死神用十字鎖定你的時候,你必死無疑!

這話是任逍說的。

死神的十字(2)

嘩啦!

牢房的鐵們開啟來,一個獄警站在門口高聲叫道:“513號,收拾收拾東西,你可以出獄了!”

任逍從冰冷的床沿上慢慢地坐了起來,一言不發地收拾著自己的東西。任逍還是三年前的那個任逍,只不過他比三年前更加冷漠。三年以來,他所說得話不超過三十句,他做得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撫摸著左手上的那枚戒指,三年了,那枚戒指依然熠熠生輝。

任逍並沒有多少東西,到保管處領取了自己的那塊手錶,手錶上的指標早已經停止了走動,錶殼上也佈滿了灰塵。任逍將錶殼上的灰塵擦拭乾淨,將那塊手錶小心翼翼地揣進兜裡,然後提著簡單的包裹,頭也不回地走出了監獄的大門。

鐵山監獄的大門在任逍身後緩緩關閉,圍牆外的荒草又長高了不少,在和煦的春風中搖曳,開出了一大片寂寥的荒蕪。

外面的太陽有些刺眼,任逍眯著眼睛抬頭望了望天,天空很藍,就像是透明的水晶,而監獄裡的天空,一直都是灰色的。

任逍拎了拎背上的包裹,快步向山下走去。

那座墳墓般的鐵山監獄在任逍的身後漸漸變小,最後成為一個黑點。

坐在回家的公共汽車上,任逍的心就如同那汽車的馬達一樣轟鳴著。他穿著三年前入獄前的那套有些發舊的外衣,光光的頭頂上戴了一頂破舊的軍帽,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著窗外車水馬龍的城市,喧鬧的街道令任逍感覺到無比恐慌。他想逃離這裡,遠遠地逃離這裡。

陽光透過窗戶落在他左手的戒指上,任逍摩挲著那枚戒指,心疼得快要落下淚來。三年了,整整三年,一千多個日日夜夜,為什麼她沒有來看過自己?為什麼?她可是自己的未婚妻呀?難道她真的如此斷情絕義麼?

“司機朋友們請注意,東大街有歹徒持槍搶劫,警方已經阻斷了交通,請通往東大街的車輛繞行!”汽車的無線電臺傳來交通部門的通告。

原本有些熱鬧的車廂忽然安靜下來,人們都在交頭接耳,竊竊私語。

“怎麼又發生搶劫案了?”

“是啊,現在的社會太黑暗了!”

“沒辦法,生活所逼呀!”

“現在的歹徒也真是猖獗,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槍搶劫!”

“嘁!再猖獗還不是逃不過特警隊神槍手路虎的掌心!”

“咦?!你認識路虎呀?”

“不認識,聽說的!”

後面的話任逍沒有再繼續聽下去了,他的腦海裡反覆盤旋著一個名字,“路虎?!路虎是誰?警隊的神槍手?哼!笑話,除了我任逍之外,還有誰能夠配得上神槍手的稱號?”

任逍不屑地笑了笑,在下個站臺的下了車,然後轉身朝著東大街的方向走去。既然有歹徒持槍搶劫,那麼特警隊肯定出動了狙擊手。任逍倒想看看,人們口中所說的路虎究竟有多厲害。

任逍沿著東大街向前慢慢地走去,街道上已經圍滿了不少人,有看熱鬧的群眾,有電視臺的記者,也有公安局的特警隊,全副武裝的特警們維持著現場的秩序,警戒線將閒雜人等阻攔在了五十米開外的地方。

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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