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典故,又見典故!(2 / 3)

小說:娛樂宗師 作者:猩猩崛起

是清一色的評論!

“媽蛋,我當時就在現場,你還要點臉嗎?”

“我去,是你先罵人的好吧,你根本就沒法辯論了,結果就如此的撒潑。”

“是的,罵所有的觀眾,你妹的,不抽你抽誰?”

很多現場的觀眾發出聲音,當然,此事袁清卻是辯論道:“辯論本來就是如此,況且林塵的言辭太過於犀利,而且他抹黑大清朝,對清朝不敬,這就是罪過。”

看得這條辯論,林塵其實很想查一下,這袁清是不是滿族人!

如果特麼的是漢族人,他想袁清的父母恐怕也很想掐死他吧!

毛新望著林塵說道:“老四,你要不罵一下他?”

高付帥也道:“最好狠狠的罵一下他。”

林塵笑著說道:“不罵他,像袁清這樣的教授我們所要做的就是要狠狠的教育!”

……

平芳聽完了《林塵品明朝》後就成為了林塵的鐵桿粉絲,雖然不是腦殘粉但也是差不多了,所以,她一出大樓就在微.博上向大家強烈推薦了這檔節目。

“嘿,修羅,你這真的是粉林塵不是黑他嗎?”

“修羅,袁教授都是已經說了這檔節目行,你怎麼還說好話?”

……

平芳的微.博暱稱是‘愛上別人的修羅’,粉絲一千多號人也算是有點名氣。因為她是十足的歷史迷,所以經常跟別人一起討論!

因此她的微.博一發出就被很多人提醒,當平芳看得袁清的微.博內容後真的是怒了!

“老孃日你姥姥!”

平芳再次的恢復了女漢子的本性,噼裡啪啦的介紹著事情的經過,除此之外。她也是想看下自己的偶像林塵是如何回應的。

“北宋時,有個州的太守名叫田登,為人*蠻橫,因為他的名字裡有個‘登‘字,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於是,只要是與‘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來代替。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重則判刑,輕則挨板子。

不少吏卒因為說到與‘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依照以往的慣例。州城裡都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

可是這次,卻讓出告示的官員感到左右為難。怎麼寫呢?用上‘燈‘字,要觸犯太守;不用‘燈‘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想了好久,寫告示的小官員只能把‘燈‘字改成‘火‘字。這樣,告示上就寫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告示貼出後。老百姓看了都驚吵喧鬧起來。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還真的以為官府要在城裡放三天火呢!大家紛紛收拾行李。爭相離開這是非之地。”

典故!

又見典故!

林塵的微.博沒有辱罵袁清,也沒有說明什麼,但就是這麼一個沒有聽說過的典故瞬間讓一大波鐵桿們紛紛的出聲!

“我去,林塵大大,你要不要這麼牛.逼,呵呵。不得不說這個形像的很貼切啊,我想問袁清一句。你丫的天天黑明朝黑個沒完沒了,有啥資格說別人?”

“沒錯。頂樓上,妹的,感覺他們這些教授就是這個吊樣,真尼瑪日狗了,難道說只能夠容許他們說別人,不許別人說他們嗎?”

“不管怎麼說,我是支援林塵的!”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哈哈,什麼也不說了,容我笑十分鐘!”

……

微.博上一些人再一次的喜歡上了林塵,這個時候林塵卻是接到了劉楓的電話!

“林塵,晚上八點鐘將會播放《林塵品明朝》,我們這邊已經開始宣傳了。”

“好的,我知道了!”

林塵點點頭結束通話了電話!

《林塵品明朝》作為一檔歷史講壇節目在網路上進行播放,坦白說網路上的觀眾普遍都是13歲到30歲中間的,這個群體有誰願意聽那些枯燥的歷史節目呢?

所以,哪怕劉楓跟周苗認為林塵的節目不錯,但是他們也有些擔心這一期的播放點選量會達到多少!

騰q網路電視臺的眾人都圍在一塊議論紛紛!

“嘿,你們聽說了嗎?據看完的人說林塵講的很不錯,撕逼的很有趣!”

“呵呵,我聽說了,但是再有趣你覺得你會看嗎?”

“這,說的也是,我最煩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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