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八章 羊腳(2 / 2)

小說:國民法醫 作者:志鳥村

我都是給它做美容,染色的,但臉一看就是一樣的……”

江遠擺擺手,阻止了兩人的爭吵,只道:“腳印。”

王傳星跟瘦弱男子一起,找了好一會,終於找到了一張有腳印的戶外照片。

江遠拿著手機看一看,再低頭看看羊駝在原地留下的腳印,就幾秒鐘的時間,道:“是同一只。”

不等瘦弱男子高興,牽著韁繩的男人頓時不樂意了,一蹦三尺高的喊道:“你說是就是啊?”

他手裡拿著韁繩,揮舞兩下,道:“你看羊腳你能認出羊來?你開什麼國際玩笑?你看看我的腳,你知道我叫啥不?”

“回頭我可以出一份司法鑑定報告的。”江遠呶呶嘴,牧志洋和另一名刑警,已從後面悄然繞了上去。

牽著韁繩的男人還不知道怎麼回事,兀自大喊道:“各位鄉親父老評評理,有這麼草率的嗎?看一張照片,就說我的羊駝是他的了?憑什麼啊?這個事不能就這麼過去的,我告訴你們!”

“肯定不能就這麼過去的。羊駝價值肯定過5000了。”江遠說話間,兩邊的刑警已經卡住了牽繩男的胳膊。

“5萬。我有發票。”抱羊駝的男人激動的渾身顫抖。

牧志洋直接拿出手銬,鎖住牽繩男的手腕,且道:“我們現在懷疑你有盜竊或銷贓的行為,帶你回警局協助調查。”

冰冷的手銬是有一種特殊的魔力的。大部分警察都有類似的經驗,當你用手銬鎖住一個人的時候,他有一半的機率,會突然冷靜下來,並且閉嘴。

很多囂張之極的犯罪嫌疑人,被鎖住的一瞬間,都會陷入僵直。

牧志洋將牽繩男給捋直了,再交給其他人,道:“你以為警察和你鬧著玩呢?回去好好交代問題,爭取早日服刑回家。”

纖繩男兩眼發直的被帶下去,走了好幾步,才喊道:“我撿的,撿的還不行?”

“意思是,這個羊駝確實不是你的?”帶著他的刑警根本不會順著他的話來說。等進了審訊室以後,他要還想堅持這個說法,就得說明具體撿羊駝的位置和時間,到時候即使沒有監控,也可以透過時間來推算可能性。

但是,即使羊駝是撿的,依然構成刑法二百七十條的侵佔罪,也就是將他人的遺忘物或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個“路不拾遺”的條款的限制條件是“數額較大,拒不交出”,所以,一般來說,撿個蘋果手機都很難啟動,但羊駝帶著5萬塊的發票的話,就有立案的資格了。

“你真認得出羊駝的腳印?”柳景輝詫異的看向江遠,不確定他是真認出來了,還是訛了對方一把。

“認得。”江遠誠懇的道。

柳景輝回頭看看羊駝的腳,羊駝看看自己的腳,然後被牽上了一輛皮卡車,它現在是證物了。

“咱們應該多找一點,案犯露出馬腳的案子。”柳景輝想了半天,終於想出一個諧音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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