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二章 倍加努力(2 / 3)

小說:國民法醫 作者:志鳥村

又弄不過對方,最後被一鍋端了。”

“這批人也不見得乾淨,這麼多的前科犯,老闆招人的時候不可能不知道的。”雷鑫頓了一下,再道:“現在的問題還是證據……”

雷鑫希冀的望向江遠。

這起案子,關鍵在於只有間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所謂直接證據,就是不需要其他證據佐證的,直接就可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的,比如現場的指紋,比如現場的dNA等等。

間接證據則是需要其他證據佐證,或者需要推論的。就比如警方現在有兇手在五金店購買同款砍刀的錄影,但這個錄影依然是間接證據,它不能因為一個人購買了同款砍刀,就證明此人犯下了滅門罪。

當然,警方透過排除其他幾名購買砍刀者的嫌疑,增加嫌疑人的嫌疑,結合其他證據,推斷嫌疑人就是本案的案犯也沒問題,換成入室盜竊案已足夠送檢了,但死刑案件是不可能如此草率的。

江遠少有的感受到了一股子壓力。

距離案發已經七天了,雖然不算是積案,但很多證據已經不復存在了。

江遠重新審視一番自己的技能,再看向雷鑫,道:“找兇器吧。”

這個答案和雷鑫猜的相差不遠,且讓雷鑫嘴裡發苦。

“怎麼找?”雷鑫低聲問。

江遠和柳景輝對望一眼。

雷鑫心中頓時生出濃濃的無力感,就好像週六的早上,好不容易睡醒,又看到老婆溫柔的笑臉……

“放心,不找徐泰寧。”江遠安慰雷鑫,道:“徐處不可能單純為了找證據跑過來,而且也不必找徐處。受害人所在的小區周邊,一直到嫌疑人住所都沒有河流,嫌疑人還沒洗澡,正常情況下,應該是以最快速度回家的。兇器的話,很可能就丟棄在現場附近,或者……”

“垃圾桶?”雷鑫將江遠沒說完的話給說完了。

兇器如果被丟棄的話,大部分情況,都是丟棄在現場的。因為國內少有用槍作案的,而無論是鈍器還是利器,上面沾了血或肉泥以後,味道都不好聞,而且不好放,很容易就留了證據在別的地方。

所以,不管有經驗沒經驗的兇手,主動或受迫的,要麼直接帶走兇器,要麼將兇器丟棄在現場,要麼就是丟在案犯現場附近,很少有人會帶的老遠去丟棄的。

而雷鑫說到的垃圾桶,就更加的實用繫了,屬於是老手才懂得的技巧。

普通人如果關注社會上的刑事案件的話,經常會看到新聞裡出現,警方從垃圾桶裡找出了兇器,有些人互相討論的時候,還會說,兇手真的好笨,怎麼會把兇器丟到垃圾桶裡,那不是一找就找到了。

其實,丟到垃圾桶裡才是逃脫機率最高的方案。

首先,警察不會每遇案件就去翻垃圾桶的,事實上,正向尋找兇器的情況都少,大部分時候,都是審訊出了結果以後,再根據嫌疑人的交代去翻找。

其次,案件並不總是第一時間被發現的,而只要拖延一兩天的時間,兇器就會離開垃圾桶,前往另一處更加神秘和複雜之地……

最後,兇手如果不將兇器丟棄在垃圾桶,而只是丟棄在現場的話,正常情況下,可沒有人幫你去換地方,警察只要想找,總有找到的機率的。

綜上所述,也就是雷鑫恐懼的源泉,正是那更加神秘複雜之地——垃圾山。

本著誰提出誰負責的理念,雷鑫重重的嘆了口氣:“行吧,我組織人手,去翻垃圾山。”

“我們去查現場。”江遠勇於承擔的接受了另一半的任務。

當日,雷鑫就帶著十幾名年輕刑警出發了。

第二天一早,又有一隊20多名刑警,經過動員以後,滿懷悲壯的邁上了城郊的垃圾山。

江遠等人則是帶著大壯、二壯以及清河市局支援的警犬,沿著小區,一圈圈的搜尋。

殺過人的兇器,味道極大,經過訓練的狗很容易就能嗅到血腥味。

事實亦是如此,第三天中午,也就是第三組刑警邁上垃圾山四個小時後,一名時髦的男子走進了書香名苑附近的派出所。

“我要報案。”男子走到了接待臺前。

“什麼情況?”民警抬頭打量了一下男子,看他神情平靜在,自個兒也平靜下來。

“我早上遛狗,我家狗老衝著樹底下叫,叫兩天了,我尋摸著怎麼回事,就翻了一下,結果找到一把刀,斷的,上面還有血。”男子說話間,將一個塑膠袋提溜到了檯面上。

一隻斷成兩截厚背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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