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兩個警察開車跳下來,驚奇的看了我一眼,隨後裡面跑出來幾個服務員,有膽子大的,指著我叫道:“是他,是他。”
警察愣了一下:“剛才誰報警的?”
站在最裡面的一個男服務員怯懦的開口:“我……”
“你站著別走!”一個警察攔住了我。隨後另外一個聽了幾個服務員的敘述,又走進去看了看店裡面地上躺著的五個人。
“小子,出手夠狠的啊!”身邊的警察年紀不大,大約三十來歲,看著我的臉色有些陰沉:“和我們回去一趟吧。”
我知道躲不過。
這種打架去警察局的事情,我從小到大也不知道經歷過多少。況且在打軟飯王的時候,我就想好了。
事情完不了。我打了他,就算當場跑了也沒用。軟飯王認識我!
“我朋友的腳被他們砸傷了,能不能讓她去醫院?”
警察看了我一眼,眼神很冷淡,不過隨即看清楚的方楠的模樣,略微怔了怔,道:“可以,你跟我走,她就留在這跟我的同事一起,一會兒車就來,送你的朋友和裡面的那幾個一起去醫院。”
方楠聽罷立刻反對,她不肯讓我一個人去警察局,不過我好說歹說,讓她先去醫院,而且我告訴她,我身上什麼證件都沒有戴,需要她幫忙回公司去取一下。
我今天上班的時候,把證件帶到公司給秘書錢盼做了一些登記和公司檔案記錄,然後就隨手給我扔在抽屜裡了。
現在想想,我忽然心中生出一股奇怪的感覺……幸好證件在公司,如果是在家裡……
我似乎隱隱的有些不想讓方楠到我家裡去……因為我可不想讓她看見顏迪和小財迷她們。
這種念頭很古怪,也就是在我腦子裡一閃而過。
方楠被我說服了,叮囑了我兩句,表示她會隨後就去警察局找我。
我跟著這名警察上了警車,車上還有一個穿著制服的年輕警察坐在架勢座上,看見我被推了進來,只是淡淡的看了我一眼:“老宋,怎麼樣?”
那個推我進車的警察,撇撇嘴巴,坐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