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再前往會合地點,把敵人帶入伏擊圈。
楊屹他們趕到會合地點,只需要十分鐘。
沒有敵人追擊,六人可以全速前進,不用擔心被敵人識破身份。
“按計劃行動,你倆負責東面,一號與十一號守住西面。敵人進來之後,不要急,等我開第一槍。全都藏好了,別被敵人發現。戰鬥打響後,首先幹掉敵人的坦克與裝甲車,然後才是步兵。”
雖然傑克遜是傭兵,但是在此之前是一名職業軍人。
說到實戰經驗,別說楊屹,即便是林鳳都比不上傑克遜,特別是這種常規戰鬥,林鳳的經驗幾乎為零。別忘了,林鳳是特偵大隊的大隊長。以往跟敵人戰鬥,要麼是戰兵,要麼坐在“烈火鳳凰”號裡面。再說了,林鳳只有十八歲,參加的戰鬥沒有幾場,恐怕從來沒有用過電磁槍。
不得不說,有傑克遜在,楊屹他們省了很多麻煩。
埋伏下來後,楊屹取出了em20式電磁槍。
這是人類聯邦的制式武器,也是最基本的武器。任何一名軍人,在新兵訓練期間就得掌握電磁槍的使用方法。em20由一臺小型原能電池驅動,在充滿的情況下能夠連續發射一千發子彈。常用的彈藥有三種,即普槍彈、穿甲彈與疾凍彈,其中以前兩種為主,疾凍彈只用來對付矽魅聯盟的敵人。槍彈透過導軌加速,普通彈的初速為每秒一千五百米,能輕易擊斃無防護的敵人。穿甲彈的初速為每秒兩千米,能在四百米的距離上打穿f級防護服,在一百米的距離上打穿普通的裝甲車輛。
檢查了電磁槍,楊屹裝上了一個穿甲彈的彈匣。
裡面有兩百發槍彈,全自動射擊,十秒鐘就能打光。為了節省彈藥,戰鬥中以半自動點射為主。
林鳳也取出了電磁槍,只是笨手笨腳的,幾次都沒把彈匣裝上去。
“沒用過?”
林鳳癟了癟嘴,她還真沒用過電磁槍。
接過林鳳手上的電磁槍,楊屹裝上了彈匣。“看來,我們的大隊長也有很多東西需要學習啊。”
“你認為,我需要用這種武器戰鬥?”
“當然不需要,不過學會使用總沒壞處。”
林鳳有點無語,不過沒有跟楊屹鬥嘴,因為敵人已經出現了。
與傑克遜的部署一樣,巴克等五人一直吊著敵人,在周旋了十多分鐘之後,才帶著敵人來到這邊。
楊屹朝南面看了一眼,傑克遜與賈斯汀隱蔽得非常好。
拽了林鳳一下,楊屹往下縮了縮。
大概是為了追上巴克等人,敵人的推進速度很快。如果巴克他們沒有噴射推進器,恐怕早就被敵人追上了。
依靠噴射推進器,巴克他們的行進速度也非常快。
幾分鐘後,巴克等五人進入伏擊圈。按照傑克遜的吩咐,他們沒有停下,而是朝南面的山丘跑去。
伏擊戰場是傑克遜選擇的,巴克他們到了山丘後面,將分成兩隊,分別從東面與西面迂迴到敵人後方。這樣一來,敵人進入伏擊圈後,就別想退回去了。按照傑克遜制訂的伏擊計劃,這是一場殲滅戰,來多少敵人就消滅多少。用傑克遜的話說,只有把敵人打痛,才能得到抵抗組織信任。
敵人的大部隊沒有停下,甚至沒有派出偵察兵到前面探路。
這些傢伙的腦子有問題嗎?
雖然楊屹沒有參加過類似戰鬥,在新兵訓練結束之後就被派往監偵哨所,但是任何一名軍人都知道,在進入未知地域之前,得派出偵察兵,查明戰場情況,以免進入敵人設下的埋伏圈。
當然,這是好事。
很明顯,敵人並沒意識到襲擊基地的並非抵抗組織。也許在敵人眼裡,抵抗組織根本不值一提。
再說了,敵人有四輛重型坦克與四輛裝甲車。抵抗組織是神農星的民兵,根本沒有反裝甲武器。面對用電磁槍等輕兵器無法摧毀的重型坦克,步兵簡直是不堪一擊,敵人因此才毫無顧慮。
四輛重型坦克在前,四輛裝甲車兩兩分散在兩翼,步兵躲在坦克與裝甲車後面。
標準的進攻隊形,也是最為常用的進攻戰術。在歷次格林尼治戰爭中,人類軍團的裝甲部隊都是戰場的主力。一支戰鬥力強悍的裝甲軍團能夠在地面戰鬥中打敗數倍、甚至十倍於己的敵人。
只是,這股敵人的戰鬥力並不強悍。
為電磁槍上膛之後,楊屹瞄準了左側那輛坦克。
“砰——”
槍聲響起,開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