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3 / 4)

小說:名利場 作者:鼕鼕

詹姆士街向皇宮那邊走。白倫息克的顯赫的大人物便在這座磚砌的聖詹姆士皇宮裡等著接見他治下的貴族和紳士們。

蓓基這遭真是躊躇滿志;她如願以償,總算掙到了非常體面的地位,深深的感到得意,樂得她直想祝福路上的行人。原來連我們的蓓基也有她的弱點。我們常見有些人自以為有出人頭地的本領,殊不知這種本領除掉自己之外別人卻不大看得出來。譬如說,考墨斯絕對相信自己是全英國最了不起的悲劇演員;有名的小說家白朗不在乎別人把他當作天才,只求上流社會里有他的地位;了不起的律師羅賓遜不希罕自己在國會議事廳裡的名聲多麼響,卻自信是打獵的能手,以為騎馬跳欄的本領比什麼人都高強。拿蓓基來說,她的志向就是做個體面的正經女人,同時也希望別人把她當體面的正經女人看。她學著上流婦人的一套兒做作,學得努力,學得快,學得好,成績是驚人的。上面說過,有的時候她當真以為自己是個高貴的太太,忘了家裡的錢櫃空空如也,大門外面等著要債的,自己非得甜嘴蜜舌的哄著做買賣的才過得下去,簡直是個沒有立足之地的可憐蟲。那天她坐在馬車裡——自備的馬車裡,儀態雍容,氣度大方,又得意,又威風,看著她的張致,連吉恩夫人也忍不住覺得好笑。她走進皇宮的時候,高高的揚起了臉兒,那樣子活像個皇后。我相信即使她真正做了皇后,舉止行動一定也是非常得體的。

羅登·克勞萊太太覲見王上那天穿的禮服真是又典雅又富麗,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出入宮廷的貴婦人只有兩種人看得見,一種是戴著寶星、掛著綬帶、有資格出席聖詹姆士皇宮集會的豪貴;另一種是穿著泥汙骯髒的靴子在帕爾莫爾大街上游蕩的閒人。一輛輛馬車載著用鴕鳥毛做裝飾的貴婦人走過的時候,他們倒也有機會偷看一兩眼。在宮廷集會的日子,下午兩點鐘,御前衛兵便吹起勝利進行曲來了。他們穿了釘花邊的短外套,騎著跳跳縱縱的黃驃馬,因為普通的樂師奏樂的時候坐在凳子上,他們可得騎在馬上吹喇叭。在大白日裡,時髦婦人實在說不上有什麼迷人可愛的地方。六十歲的伯爵夫人,身段肥胖,穿了袒胸露肩的衣服,臉皮皺得滿是褶襉,卻搽得有紅有白,單是胭脂就一直抹到寬得往下搭拉的眼皮底下,頭上是假頭髮,裡面亮晶晶的全是金剛鑽。瞧著這樣子,我們也算長了見識,可並不覺得順眼。她那憔悴的容顏令人想起聖詹姆士街上清早的光景,一半的路燈已經滅了,另外的一半一閃一爍,發出慘淡的黃光,好像黎明以前快要隱沒的鬼魅。我們在伯爵夫人馬車裡瞧見的美人兒應該在晚上露臉才對。在下午,連月亮神沁茜亞都顯得憔悴。現在是冬天,我們時常看見她和太陽神菲勃斯在天空裡遙遙相對,菲勃斯光著眼瞧她,瞪得她臉上失色。沁茜亞尚且如此,卡色爾莫迪老夫人如何禁得起陽光從馬車視窗直照著她的臉,把歲月留在上面的皺紋老態都暴露得清清楚楚呢?宮廷集會應該等到十一月裡,或者是重霧開始的日子舉行才是。要不然,名利場中有年紀的太太只好緊緊的關在轎子裡抬著上皇宮,還得挑個頭上有遮蓋的地方下轎,然後在燈光的保護之下對國王朝拜。

親愛的利蓓加還不需要靠燈光來襯托她的美貌。不管在多麼強烈的陽光底下,她的臉色仍舊顯得鮮嫩。至於她的穿戴,現在的時髦女子一定會嘲笑它荒唐可笑,可是二十五年以前,不但蓓基自己覺得漂亮,別人也公認她漂亮,竟和時下最有名的美人兒身上的華服豔裳不相上下。再過二十年,眼前最出風頭的打扮也就和其他過時的裝束一樣,只好博大家一笑了。如今我們且言歸正傳。進宮是個大典,利蓓加穿戴得十分俏麗,引得人人誇讚。吉恩夫人是個老實人,她對小嬸子打量了一番,不得不承認她修飾得動人,暗下自嘆不及她手段高明。

羅登太太在她的衣服上費了多少心思、精神和天才,吉恩夫人是不知道的。利蓓加穿衣打扮的技術賽得過全歐洲最能幹的時裝專家。她的手又特別巧,吉恩夫人再也及不上。她對蓓基上下一看,立刻發現不但做後裾的硬緞非常貴重,衣服上的花邊也著實精美。

蓓基說那緞子是舊東西,花邊買來的時候便宜得少有,撩在手邊有好多年了。

“親愛的克勞萊太太,這花邊總得要一大筆款子才買得動吧,”吉恩夫人一面說,一面低下頭瞧著自己身上。她的花邊,質地的確要差得多。她又細細瞧著羅登太太做禮服用的緞子,很想說自己做不起那麼講究的衣服。可是這話說出來似乎在刻薄小嬸子,因此她努力忍住了沒有開口。

雖然吉恩夫人心地寬大,如果她知道這些衣料的來歷,恐怕未必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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