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霧山半叢林,半雪山,屬於喜馬拉雅山餘脈,地勢陡峻,終年被大霧籠罩,看不清全貌。”
“但凡進山的人,就沒人能再出來過,傳說這裡聯接著幽冥地府,久而久之,就成了禁地。”
“嗯大概是十幾年前吧,有支英吉利的科考隊不信邪,偏要進山探險,結果不出所料,全部失蹤,嘿,連個人毛都沒回來。”
“聽說,當時的隊伍裡有個不得了的大人物,於是,邊防軍緊急出動了一個營的兵力進山搜尋,最後連一個人都沒回來。”
“從哪以後,就再也沒人敢進魔霧山了,整座山,可邪性的很。”
像講評書一樣娓娓道來的人,是個跛腳漢子。
他說的是漢語,還算流暢,不過帶著濃濃的藏地口音,大家都管他叫蒂莫西,當地話活地圖的意思。
據說他的實際年齡只有30幾歲,不過看起來像是小老頭似的,黝黑,乾瘦,枯槁。
蒂莫西的形貌平平無奇,但是眼睛很特別,罕見的湖綠色。
他是個混血,還是四國混血。
他的父親是漢藏混血,母親是天竺跟英國人生出來的,所以,他天生就擁有四國語言環境。
也是因為這項特長,當初馬幫火併屠村的時候,他才勉強撿了條命,小小年紀的就成了一名馬幫裡最底層的雜役,行話叫“騾子”。
經過二十年的摸爬滾打,蒂莫西已經成為馬幫裡的馬頭,也就是領隊了。
他所在的馬幫叫客幫,是軍情六處暗中扶植的走私團伙。
聽他介紹完這個勞什子魔霧山,杜蔚國臉色陰沉,眉頭皺得緊緊的,顯然心情很差。
正所謂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因為前後兩次差點被迷霧困死的慘痛經歷,杜蔚國現在只要一聽見霧就頭皮發麻。
“所以,吉布森他們就是因為進入了魔霧山,所以才失聯了”
雷娜很有眼色的主動出聲問道。
蒂莫西點點頭:
“雷娜小姐,3天前,吉布森先生確實帶隊進了魔霧山,他是否已經失蹤我不敢斷定。
不過那座山真的很古怪,只要進入了迷霧區,電臺就會受到干擾,無法跟外界通訊。”
回話的時候,蒂莫西很客氣,臉上帶著明顯的討好之色,還偷偷的瞄了杜蔚國一眼。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精明,同樣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蒂莫西的眼界有限,其實並不知道雷娜的具體身份,甚至都不清楚軍情六處的組織構架,不過他很清楚雷娜的地位很高。
至於杜蔚國,雖然冷著臉,從到到尾都沒說過話,但是連雷娜都得看他的眼色行事,無疑是個通了天的大人物。
對他來說,或許是個機會,終其一生才有可能遇到一次的,逆天改命的機會。
“吉布森這個傢伙,原來辦事一向很穩,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肯定是急於在衛斯理面前表現,所以才不惜犯險。”
自己的老部下拼命諂媚新主子,雷娜有點犯酸,在心中暗暗腹誹。
心裡翻江倒海,她的臉上卻不露聲色,繼續提問道:
“蒂莫西,既然你號稱活地圖,那你肯定去過很多地方,有沒有進過魔霧山”
聽到這個問題,蒂莫西的瞳孔瞬間縮成了針尖狀,彷彿是回憶起什麼極其恐怖的經歷,連聲音都發顫了。
“我,我進過一次。”
“嗯”
一聽這話,雷娜頓時炸毛,柳眉倒豎,厲聲喝問道:
“你剛剛不是說只要進了山,從來就沒人能活著出來嗎瑪徳!你敢耍我”
“不,不,雷娜閣下,我怎麼敢”
蒂莫西連忙擺手,惶急的解釋道:
“我,我當時只去了魔霧山的邊緣地帶,後來在迷霧中跟大隊走散,體力耗盡暈了過去。
等我醒來,正好下了雨,霧氣淡了許多,勉強能找到下山的路,我這才僥倖撿回了半條命。”
“半條命”雷娜皺眉,灼灼的盯著他。
“是,我是被疼醒的,當時,這條腿不知道被什麼東西啃了個精光,我爬下山之後,發了兩個月高燒。
期間,有好幾次都差點死了,後來終於熬了過去,結果成了個瘸子,還熬垮了身子。”
蒂莫西的眼神裡滿是難掩的心有餘悸,頓了頓,他自嘲笑了笑:
“呵呵,不難二位,我以前也是個胳膊上能跑馬的精壯漢子,不過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