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房間裡,普普羅陀穿著病服躺在床上,護士走進來將托盤放在桌子上,裡面有一杯牛奶和兩塊三明治,這些都是他曾經在亞馬遜熱帶雨林裡,沒見過的東西。
從雨林走出來已經三個月,普普羅陀略微適應了現代社會的環境。
這一切改變讓他不知所措很久,直到上個星期才開始穿鞋子,不過很不喜歡,沒有護士在的時候,他更喜歡光著腳。
拿起杯子喝口牛奶,第一次喝這東西時候,他拉肚子拉了一整夜,由於不會衝馬桶的緣故,自己被自己製造的臭味燻得睡不著
現在,普普羅陀不僅學會衝馬桶,還學會看電視,語言在他看來很奇怪,跟每天來教他說話的那些人說得一樣。
水痘已經完全康復,因為抓破皮的緣故,在他眉心中間留下一個小麻子,其他並沒有大礙,由於之前沒使用過抗生素,那些藥的藥效發揮得很好。
以前,護士拿來的換洗衣服,都是白色,上面帶有藍色豎條紋。
但今天不同,護士還拿了件黑色的短袖、以及一條短褲,示意普普羅陀換上,並且從口袋裡拿出一張韓宣的照片給他看。
本來很淡定的普普羅陀,在看到照片的瞬間瞪大眼睛,嘴裡立馬蹦出一大段他們部落的語言,表情非常開心。
自從在洛杉磯分別,他就再也沒見過韓宣,爺爺告訴過普普羅陀,要跟著他。
護士很苦惱,放慢語速說,“羅陀,說英語。
待會兒有人來接你,換衣服跟我走吧。。。。。。”(未完待續。。)
第1247章 加拿大西北地區
在被一位sos超級市場的經理接走之後,普普羅陀被送到雪山牧場。
本以為立馬就可以見到韓宣,可兩天時間過去,也沒能看見他,心裡感到有些失落,以為他拋棄自己了。
韓宣老媽對這位陌生的小土著有些忌憚,在她的印象中,土著都是處在未開化狀態、茹毛飲血的野蠻人,就像俄羅斯的某個民族涅涅茨人一樣。
參觀畫展時候,她見到過一群涅涅茨族孩子,圍在死去的鹿旁邊,直接吃滿是鮮血的生肉,而且臉上笑容還很燦爛,這讓她略微有點陰影。
所以沒敢讓普普羅陀住在別墅裡,請老巴頓幫他安排了一間
空屋子,並且按照兒子的想法,找來一位叫做希恩的男人,教他說話。
希恩曾經是海倫娜聾啞學校的老師,對待孩子很有耐心,這段時間會和普普羅陀住在一起,直到教會他說話認字為止,每個月的報酬高達8000美元,這比他原來的工資高多了……
原先以為輕而易舉,就可以將那些馴鹿捉回來,但牛仔們似乎小看了它們的身手,這些被困的馴鹿很機警,一有風吹草動,瞬間就會遠遠逃開。
它們身體肌肉發達,在山坡上的奔跑速度,比人類快出好多倍,而且沒有樹木草叢遮擋,牛仔們沒辦法悄悄接近它們。
麻醉槍的射程最大隻有四十米,超過三十米後精準度會變得很低,即使偶爾幸運地靠近了,也不一定能夠射中馴鹿,隔得太遠威力下降,有時根本穿不透馴鹿身上厚厚的皮毛。
這些天來,牛仔們吃夠苦頭,大多拋棄了雞肋的麻醉槍,組成包圍網,將馴鹿往山下驅趕。
它們所在的位置,一般在海拔兩千米以上,高度每上升一千米,氣溫下降六攝氏度,高海拔處的溫度更加適合北美馴鹿生存。
因此,往往牛仔們需要爬很長的山路,才能找到一小群馴鹿,將它們往山下趕不難,時間都耽誤在了路上。
這裡的山可不像某些旅遊景點,根本沒有道路的存在,需要他們自己開闢。
最近兩天來,韓宣累壞了。
光是攀登兩千米以上的山峰,就爬了六座,其中甚至還跑到過海拔兩千五百米以上,苛刻環境硬生生把他這位新手,訓練成了登山老手。
此刻他手裡拿著草,接近一群總共有十七隻的鹿群,附近許多牛仔們,已經將它們給包圍了。
韓千山知道動物們都喜歡自己兒子,因此總拿他當“誘餌”,這樣馴鹿才不會亂跑。
那些北美馴鹿們神情有點緊張,頭都高高抬著,身體肌肉緊繃,一旦察覺不對勁,立馬就會跑走。
領頭的雄鹿,頭頂珊瑚狀大角非常好看,發現韓宣接近,但沒有逃離,反而踱步走向他。
奧巴瑪跑過來時候,嚇壞了這些馴鹿,本能地感到威脅,領頭的雄鹿趕忙後退。
韓宣扭頭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