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廢止青苗法。幸而在這一決定並未正式頒行時,神宗又幡然悔悟,否則新法及整個改革運動就會胎死腹中。其實韓琦並非完全反對新法,只是覺得行之過急,應當按原計劃先在部分地區試行,待行之有效再推行全國。而且放貸可能會遇到借時容易還時難的問題,一方面會虧欠官本,另一方面可能不得不“行刑督索”,並勒令有關人員同保均陪,導致擾民害民。韓琦的看法中包含著合理的因素,完全可以吸收,以防止或減輕可能出現的問題,但韓琦總的看法是自相矛盾、目光短淺的。如言貸錢不應取息,否則就是取利於民,又言恐百姓愚昧不慮久遠,好借難還。如果完全發放無息貸款,百姓不是更會競相借貸而不考慮自己的償還能力嗎?神宗既不能發現韓琦之言的荒謬不足取之處,又不能正確吸收其合理的一面,反而以為韓琦是真忠臣,抓住了新法害民的本質,竟然要廢止青苗法。這表明神宗的性格與見識都是存在一些問題的,以此推行改革自然會疑慮重重,猶豫不決。
由於神宗缺乏與流俗堅決鬥爭的決心與勇氣,甚至立場不穩,有時還會站在流俗一邊與改革派為難,這就迫使王安石不得不以更大的決心與勇氣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