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加盟合作
接下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
按照約定,周萱和巖華都將簽約樓蘭影視工作室名字,但程默不會當場逼迫周萱,這樣也太不人道了。
程默也不擔心二人毀約,實際上,約定也並無特別的約束力,但毀約的代價。
別說周萱承受不起,就算柳氏夫婦也不敢。
何況,程默的合約中並不限制周萱接外面的工作,這也是留有餘地了,沒有把泰華跟周萱合作的大門給關上。
而且泰華手中握有金城與金都兩大影院,還跟許多電影公司有合作,明星和聯華兩大電影公司停業了,誰來填補這個真空?
柳氏夫婦是有這也野心的。
所以,他才接收了明星公司留下的部分人馬,另起爐灶成立泰華,並簽約了一批知名演員,準備大幹一場。
這其中,他最為看重的就是乾女兒周萱了,他是想要捧她作為泰華的臺柱子的。
但被程默這麼橫插一腳,這個臺柱子根本不可能是泰華一個人的,他想掌控就更難了。
人家能輕鬆幫周萱找到親生父母,這能量那是深不可測,他也算是成功人士,不算呼風喚雨,起碼也是有一定能量的人,也曾出錢出力替周旋尋過人,可不也是一無所獲?
要說在上海灘能輕鬆做到的,估計也就是杜、黃之流可以了,人家一呼百應,即便是出了上海灘,也有人買賬。
這個肩膀就是柳氏兄弟了。
經過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戰,互不相讓,程默同意柳氏兄弟入股樓蘭影視,佔股百分之二十。
雖然人才底蘊比不上泰華,可這東西誰說得準,只要有錢,就能招到人,還愁其他嗎?
有錢,有專案,還愁沒人加盟?
柳中昊是商人,自然明白這個道理,很多時候,只要不是你死我活,打不過,就只有妥協合作。
程默也不想跟柳氏夫婦直接對上,畢竟他是進入電影領域的小白,雖然有超前的預判的目光,但他一個人是做不成事業的,尤其是樓蘭影視剛起步,得需要找個肩膀踩一下。
相互換股。
所以,必須合作。
這就是有權的好處。
程默也沒要對方的資金,而是提出了同樣入股泰華的想法。
柳中昊是想直接入股樓蘭影視,達到間接控制“周萱”的目的,程默又不傻,怎麼可能讓柳中昊控股。
周萱夫婦簽約樓蘭已經成定局,就算現在沒簽字,那也基本上沒跑了,柳中昊敢阻攔,他的泰華還辦的起來就難說了。
這樣的人,你怎麼鬥?
何況人家也沒有以勢壓人,直接擺明了車馬,光明正大,他有什麼理由阻止周萱簽約樓蘭?
人家給的條件比他還要優厚,也有力捧的意圖。
但入股倒不是不可以,柳中昊入股,至少可以減輕自己在資金上的壓力,還有柳入股後,泰華這邊的人借用就好辦多了,自己就能迅速組建一個拍攝團隊,節省許多成本和時間。
而程默居然能從常州把周萱的生父母找到,其背後能量讓久經商場柳中昊感到一陣無力感。
程默手握審批大權,柳中昊做電影的,他還能不清楚,就算程默只是普通一個電影審查員,但他只要想,那其他電影審查員只要不跟他有仇,會跟他過不去,如果程默想要為難自己,穿小鞋的話?
柳中昊當即就滿面笑容的請程默上二樓書房一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