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背鍋俠
工部局這邊還沒有對重傷的兩個活著的槍手開始問話,日本方面就自己主動找上門來了。
要求談一下。
就算這兩個重傷槍手不開口,但那三個已經被擊斃的槍手屍檢報告出來了。
身上明顯的日本人的特徵,那是根本無法掩蓋的。
國家情報機關搞刺殺這種事兒並不少見,但一般都是偷偷的進行,一旦被人抓到證據,那都是丟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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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都是程默差點兒沒命換來的。
程默是當事人,自然是有資格參加的,而且他的意見是佔了工部局這邊主要的。
日方要麼撤走滬西的日本憲兵,要麼立下規矩,日後再有此類的事情發生,租界方將會自行處置,不再照會日方。
程默正百思不得其解之際,日方的賠償到位了,十萬日元整,而防彈汽車,這個需要訂購,至少要半年後才能拿到。
但誰都沒說,要直接終止談判,可見大家都留有餘地,想把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是,日方這一次能夠主動“伸橄欖枝”,這有點兒讓他沒想到,按照日方一貫的做法,不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嗎?
主動和解?
這只是針對程默個人的,還有日本憲兵身穿便衣攜帶武器進入租界的問題,這個事兒也得解決。
最多還有兩年時間,日本人就會大舉進攻租界,他得考慮那個時候他是走還是留。
那是不負責任的表現,自己死活可以自己定,蘇沫兒的呢,‘闇火’小組的呢?
工部局日籍董事岡本斡旋之下,日本駐滬憲兵司令部派人與工部局警務秘密接觸談判。
賠償一到位,工部局這邊就把三名被擊殺的槍手的屍體移交給日方,兩名重傷員也直接遣返,並且永遠不得踏入租界。
程默也不想逞一時意氣之爭,畢竟這不是正面戰場上,兩軍交鋒,那是根本不會有妥協和退讓。
案子得有一個元兇首惡!
誰是最合適的背鍋俠?
自然是軍統,藍衣社。
這條件在日方看起來,已經非常優厚了。
他們也想著就是招供了,租界當局也不敢拿他怎樣,所以就招供了。
處置權談判的事情跟程默無關,但賠償的數字,他自然是不滿意的,一口氣直接就加到了十萬。
然後,很快就有了第二次接觸,說是把賠償提到了三萬,其他條件依舊,至於日本憲兵便衣私自進入租界的情況,租界方可以遣返,甚至限制其再一次進入,如果發生犯罪的情況,須引渡交給日方處置!
租界當局拒絕了,日本憲兵便衣進入租界從事非法的情報收集活動,這是間諜。
對待間諜不等同於軍人,間諜被抓,除非所在國同意,否則怎麼處置那是所在國和地區的權力。
日方開始軟了下來,一旦對外將案件真相公佈,那日本在國際上可就丟臉了。
這才是要命的東西,日方是不可能答應的。
低於十萬免談,而且賠償的汽車必屬是防彈的,這也算是給以後買一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