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他們在白氏集團裡並不是什麼幹部,只是最底層的打手而已——說打手,都高看他們了。
他們就是普通的地痞流氓,社會青年罷了。
但令林霄感到疑惑的是,這四個社會青年碰瓷找他的麻煩,並非得到什麼人的授意,單純就是想賺外快,訛詐一些零花錢而已。
難道真的只是巧合?
並非是白氏集團高層的授意?
這樣的話,今天發生的碰瓷,那就是他們四個人自己的意思,與白氏集團無關了。
林霄一邊看筆錄一邊思考,王立功問道:“林霄,你說我要怎麼處理他們?”
“一般的碰瓷,是怎麼處理的?”林霄反問。
“碰瓷不成功的話,只是普通的糾紛,一般都是按尋釁滋事處理,拘留十到十五天。”
王立功立即回答道。
林霄點點頭,然後便說道:“好,那就拘留十五天。”
王立功立即下達命令,那四個傢伙都被關進治安署的臨時監獄裡去了。
再沒有得到其他更多的資訊,林霄也就無法再獲得關於白氏集團的更多的情報。
但就在這個時候,一個男人忽然大步走進了治安署,吸引了林霄的注意。
因為這個人,林霄認識。
他就是之前帶著五十多個人,去東華酒店給紅毛救場的那個趙剛。
趙剛一走進來,便直奔負責接待的治安官,然後就和那個治安官吵了起來。
“我的兄弟犯什麼事了?他被人撞了,你們不抓撞他的人,還把他們給抓了?你們治安署怎麼這麼不講理?還有沒有王法了?”
趙剛一邊怒斥一邊用力的拍桌子,而那幾個負責接待的治安官,根本不鳥趙剛。
畢竟趙剛就算再厲害,也只是普通人而已,而他們是治安官,這裡是治安署。
趙剛怎麼可能把他們怎麼樣?
他們反而希望趙剛鬧的更厲害,因為這樣一來就有藉口,把趙剛也扣押下來。
“過去看看。”
林霄對王立功說道,然後就與他一起朝著趙剛那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