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甘棠初遇秦羅織(1 / 2)

秦風眠和宋雅蘭在法庭上唇槍舌戰,互相埋怨指責,推卸各自在家庭破裂中的責任,根本沒有注意到角落裡悄悄出現的女兒。

秦子嵐此刻已經麻木,冷著一張臉,看著眼前這一幕,像看著與自己無關的一場戲。

秦風眠投訴宋雅蘭愛慕虛榮,性情輕浮,熱衷社交,整日出入與各種酒桌飯局,拼命結交上級領導,想靠男女關係往上爬,獲取名利,屢次給他戴綠帽。

而宋雅蘭也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哭訴,秦風眠交友不慎,聽了狐朋狗友的鼓動,擅自辭退國企工作,下海投資做生意,被朋友坑,虧錢不計其數,還私自為朋友做擔保借高利貸,導致家人被逼債,他自己東躲西藏不說,還婚內出軌,交往比自己小十幾歲的女友。

法官聽著這兩人之間的一攤爛賬,也是頭疼不已,臉越來越黑,眉頭皺的像坐小山峰。

兩人就財產分割達成了協議。

連港村老宅是秦家祖業,歸秦風眠所有。

債務也歸秦風眠,宋雅蘭幾乎是淨身出戶。

秦子嵐萬萬沒想到,最後一個問題成了一個無解的棘手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她的撫養問題。

她原以為父母會搶她的撫養權,還真實地半夜無眠,思考如果法官問她願意跟誰的時候,怎麼回答。

她最後的決定是跟父親。

雖然,她對父親和邢蓉的關係非常厭惡,但是她自信自己有能力與邢蓉對抗,邢蓉對她構不成威脅。

而媽媽身邊那個趙叔叔就不好說了,那人又猥瑣,又壞,還有權有勢,跟他一起生活,太危險了。

然後,接下來的一幕,如晴天霹靂,直接將秦子嵐擊了個外焦裡嫩。

爸爸媽媽都不要她!

當法官問宋雅蘭是否願意撫養自己的女兒秦子嵐時。

宋雅蘭直接痛哭:“法官,我不能!不能撫養她!”

一道閃電如利刃將秦子嵐劈成兩半。

她的母親為了那個男人,放棄了她!

秦子嵐面無表情地站起身來,搖搖晃晃站在兩排長椅之間。

她對下一個問題也有了答案。

果然,父親也面不改色地說:“我現在沒有工作,欠了一堆債務,女友也懷孕了,實在沒有能力撫養她。”

秦子嵐長長吐出一口氣,彷彿將靈魂也吐了出來。

她兩眼黑的空洞,像被攝了魂的人,輕飄飄走出法庭。

5月28號。

甘棠扳著手指頭算著,自己已經逃離方家五天了。

他也到連城四天了。

他已經找到了母親位於連城南郊鳳凰山的墓地。

母親喜歡粉玫瑰,甘棠每天都買一束放在他墓前。

但是,他現在再也不能買了。

他早上在花店買花的時候,被一群十幾歲的小混混盯上了。

他們將他堵在偏僻的小巷子裡,威脅恐嚇他,搜走了他身上的錢。

現在,他一分錢也沒有了。

他中午飯也沒吃,好餓。

正是黃昏時分,紅星菜市場街頭人來熙往,到處都是賣蔬菜、水果和小吃熟食的小攤販,叫賣聲此起彼伏,好不熱鬧。

食物的香氣爭先恐後地衝進甘棠的鼻子,他的肚子咕嚕嚕作響。

甘棠摸了摸自己癟癟的小肚子,又摸摸自己空蕩蕩的口袋,嚥了口口水,無奈地嘆了口氣。

這時,一隻手揪住了他的衣服領子,甘棠回頭一看,又是搶他錢的那群混小子。

四、五個模仿古惑仔的傻小子。

十二歲至十五歲,高低胖瘦,參差不齊,穿著五顏六色的冒牌潮服。

領頭的是年紀最大的男孩。

十五歲左右,又瘦又高,手大腳大,刺蝟一樣的半長頭髮,挑染著幾縷綠色,走路說話看人都很得瑟,活像只大螳螂。

他揪著甘棠的後脖頸向後就扯,嘴裡嚷嚷著:“這小子,有錢!拿出來!這片子歸小爺管!你在這裡流浪,要飯得給小爺交保護費。”

甘棠氣死了,咬牙瞪著他說:“放手!我不是流浪兒!不是要飯的!”

“我管你是幹啥的!”

螳螂用力一推,將甘棠推了個趔趄,指著他說:“反正有錢就給我交出來!要不然打斷你的腿!”

甘棠將身上口袋掏的底朝天給他看說:“我沒錢!我真的沒錢?”

“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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