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5章 城管執法(1 / 3)

“啊——別跑啊,還我東西,你還沒給錢呢!”

“有人搶劫啊,那個穿黃色衣服的傢伙,他還沒有給錢呢!”

“喂喂——你還沒有給錢呢!”

被消費者趁著城管來了,順走東西的小販們氣急敗壞的叫喝聲絡繹不絕。

甚至還有一些膽大又厚顏無恥的傢伙,順走東西以後還回頭叫囂著:“這東西我就替你拿走了,反正待會落入城管手中,也是被沒收。便宜老百姓,也不能便宜城管那幫混蛋對不對?”

華夏有句古言,叫做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主要形容的是貪婪這一特性。

不管是人和動物,貪婪這一惡習絕大部分都有,看到有好東西,有便宜佔,不佔就是王八蛋。

特別是社會最底層的人士,他們收入很低,生活壓力大,大多數人去菜市場買菜一斤便宜八毛一塊,心裡就樂呵樂呵的了。

更別說遇到這種千載難逢的大好事,有東西拿又不用付錢,那就是大傻叉了。

會幹這種事的基本都是社會底層混久了,見識也多了的老鳥,如果是一般正常二十五歲以下的青年是不會幹這種事的。

他們只會把東西換回去走開,遇到喜歡的東西就拿在手上,等攤販老闆安全了以後在走過去付錢。

老鳥們則是明白,拿東西跑了小販不敢追過來,一追過來地攤上的東西就被更多人拿走,或者被到來的城管沒收,那叫做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所以,只要不是腦子進水的人都明白,被拿走一兩個東西就算了,不是太貴重基本的保住攤子上東西。

時間久了,一些下班空閒或者沒事幹又愛撿便宜的人,就喜歡去那種擺地攤多的地方玩耍,一逮到城管到來到來的機會,立馬拿東西跑。

甚至還有些人組團行動,幾個人假裝城管來了四處亂竄引起擺攤小販恐慌,隨後其他人直接把看上的貴重東西趁混亂搶走……這種事,電視上經常報道。

“快走,先帶一部分離開,剩下的我在慢慢處理。”

“快跑,城管們衝過來了!”

“他們來了很多人,看來動作很大,可能要沒收東西了,趕緊跑吧!”

“走走走,不值錢的東西就別管了!”

這時只見二三十個穿著城管制服的傢伙從中山路路口走進來,一下讓裡面擺攤的小販們嚇得雞飛狗跳,四處逃竄了起來。

只見街道上許多扛著打包小包,或者手推車的人們,朝著道路的另一端快速奔襲著。

有些小販,地面上一些小飾品,或者工藝品各種不值錢的小玩意都顧不上了,直接拿起最貴重的東西逃走。

城管見那些小販逃了,當即邁開步伐,以超越劉翔的奔跑速度追上去,抓人拿髒。

他們此行的目的就是整治那些胡亂擺攤的小商販,要是讓人逃走了,他們不是白白大規模出動一次了?

一般城管執法,正規的都是走上去,苦口婆心告訴那些商販,叫他們趕緊走,再不聽繼續擺的就沒收擺攤工具,以及物品等等。

小販就是靠擺攤生活的,就算受到警告他們怎麼會走呢?頂多佯裝離開一下,城管走了再折返回來,甚至有些人直接擺在三輪車上,來了就騎走,打起游擊戰。

漸漸城管見警告也沒有用,基本每一次出動都是直接沒收擺攤工具和物資,一開始都會禮貌的講一大堆道理,說小販違反了某某治安條例,要罰款多少多少,沒收物資等等。

可是小販怎麼怪怪給你收?那可是他們賴以生存的工具,那可是他的飯碗。

小販們會和城管力爭,求情,甚至會生氣了動起暴力和城管火拼。

城管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慾,是人就會動怒犯錯,小販和他們生氣動粗,他們也會怒得暴力回應……這就是人性。

人性歸人性,可是城管屬於公務人員是按理是不應該動武的,但很多人還是控制不了自己,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網上流傳城管打人的原因了。

小販和城管之間,說不準誰對誰錯,城管說他們影響市容,小販說路又不是你家的,我霸佔一下路怎麼了?難道古時候,各朝就沒有擺地攤的嗎?

一開始,小販見到城管不用著急逃跑,城管也不會一見面就攆人,而是好言相勸講道理。

後來,小販學了聰明,城管來咱乖乖走,他走咱再來。

慢慢城管也聰明瞭,學會了殺回馬槍突擊檢查,見小販屢次不改挑戰自己權威,故而怒了沒收工具。碰到暴力抗法的,也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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