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醒了。
做完口供,明珠站在病床前。
“我就想問一句,你為什麼跳樓?”
發生這種事情不是應該先報警?跳樓能解決什麼問題?
孩子回答不上來,她也不清楚自己為什麼跳樓,或許她自己都不清楚跳下去可能會發生的後果,因為和她要那麼多的錢,她沒有辦法,最後就跳了,她現在後悔了。
為什麼覺得沒有後路呢?
因為她才17歲,她懷孕了,如果被家裡知道了,她就完了。
“就算是你家裡打你罵你,他們都是親爸親媽,還能拿你怎麼樣?”
自己就做了決定?
明珠是真的一點都不可憐眼前的孩子,敢犯錯就得為自己的錯買單,什麼小不小的那就是藉口,搞到今天的樣子,值得嗎?
你就那麼輕輕一跳<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羅穎琳是拿到新聞了,她寫稿子的過程當中,電話響了起來,她側耳接聽著。
對方問她是羅記者吧,她是醫院的法人,現在出了這樣的事情,她也覺得很難過,但是發生就發生了,後悔不了了。
羅穎琳慢慢的聽著,聽著聽著就聽到主題了。
對方願意拿出來一些錢,將這個新聞買斷。
聽說寫故事的有買斷這種方式存在,原來新聞也是可以買斷的。
“這個我做不了主。”
羅穎琳掛了電話,她看著自己電腦上的新聞稿子,看了半響笑笑,她覺得一會兒就應該有人來找她談了。
果然沒有多久,頭兒就下來了,找她說,換個新聞,用其他的新聞頂上去。
“不報出來,你覺得以後去那家醫院的人會少?”
“你報出來能起什麼作用?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沒有腦子的人永遠都是沒有腦子。”
這樣的新聞看的多了,壓根就沒有所謂的什麼同情,誰同情誰?
“我找臺長去說。”
“穎琳……”頭兒將羅穎琳看的清清楚楚的,當個好記者一個月你能拿到多少錢?能不能讓自己買個房子買輛車?任何職業任何崗位都是一樣的,這樣的年代,沒有雷鋒存在,如果有的話,請叫他們是傻子。
這樣的事情即便你不做,也會有人做的。
“那至少不能是我來做,我當記者要有底線,我的良知還在。”
對方想了想,肯定是說不通羅穎琳了,不過這報道最後依舊被壓了下來。
一個17歲的花季少女,不管她犯了什麼樣的錯,至少不應該是這樣的結局。
少女的家裡要打官司,最後轉著轉著就轉到陳滔滔的手裡來了。
少女的家裡要求很簡單,要求賠償。
陳滔滔道:“只是賠償?”
“還有道歉,他們這家醫院應該關門。”
孩子的母親始終不明白,醫院這是有錢就可以乾的嗎?在她的感知裡,那不是誰想開醫院就能開的,上面不稽核嗎?如果稽核了,他們有資格開嗎?
這完全就屬於詐騙。
“我勸你說話要三思而後行,有些話不是隨隨便便能講的。”
陳滔滔轉著筆,這樣的問題不只是存在於私人醫院當中,公立的一些醫院也有類似這種的情況,檢查就是為了讓你多花錢,開了多少藥能不能用上,是不是濫用,關他們什麼事情?
“陳律師,我不太會說話……”孩子的媽媽見陳滔滔的臉子一直繃著,就不敢亂說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怕得罪陳滔滔。
官司呢,能打,絕對能打。
不過打了以後,賠了錢也就只能這樣了,你反應情況,也要有人肯管才可以。
有些時候陳滔滔還是挺懷念楊新忠的,他的死亡對一些人而言,絕對就是一種損失。
官司打了,按照陳滔滔之前所說的,拿到賠償,明星醫院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然後口頭的道歉,這個道歉也絕對不是法人親自來做,等報紙一類的,就別奢求了。
陳滔滔特意去了醫院。
“陳律師,你快請進。”
陳滔滔進了病房,他掃了一眼躺在床上的人,並沒有產生什麼所謂的同情之心,相反的,如果不是因為某些原因,他壓根就不會接這樣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