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也對!”周天笑著點頭。
“現在不也挺好嗎?你讓我乾的活兒,我都幹了呀!”小袁輕聲回應道。
“小袁,你雖然不在融府,但在貢獻上,融府很多的人,也不一定有你高。”周天沉吟半晌後,輕聲說道:“咱倆不能在一個公司裡共事兒,其實挺遺憾的,但人生往往就是各種遺憾積累的過程。是這樣哈,我前兩天在國外的時候,想起了你,也記著你離婚分家產的事兒,所以就讓亮子在澳洲和廣州,分別給你買了兩套房子,兩處店面。回頭手續辦完,你聯絡一下亮子,跟他交接一下!”
小袁聽到天叔的話,起碼愣了得有五六分鐘,隨即挺費解的問了一句:“你這嘮一嘮咋還煽情上了呢?!”
“……在這段時間內,我會把我能想到的事兒,都安排一下!”周天指著腦袋說道:“現在不跟你說,我怕我忘了。”
“你什麼意思啊?”
“……我可能要退了,不玩了,呵呵!”周天笑著回了一句。
小袁聽完仔細思考了一下,立即搖頭回應道:“你淨扯淡!!你是融府二當家,你想退,做夢呢啊?!官方允許,林軍都不會允許的!”
“你心裡記著這個事兒就行!”周天輕巧的岔開了話題。
“那就謝謝了,我現在沒有啥錢,也不太要臉,你給我,我就拿著了哈!”小袁齜牙回應道。
“必須滴!”周天用力的點了點頭。
……
另外一頭。
曾強在說了王小利這個人很認錢,並且表示自己願意掏這個錢的時候,畢瀾心裡是有點猶豫的。因為你讓一個重刑犯人,去拿著贓款收買一個證人,明顯是極度違規的。
可如果不拿曾強的錢,畢瀾又該怎麼解決王小利貪心的問題呢?
思來想去,畢瀾為了破案,還是決定鋌而走險!
PS:八點四十之前還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