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坐鎮西北,已成為一方的大員。
而劉曄呢,也是忙得不可開交。
年初,他先是出使鮮卑,與中部鮮卑大人軻比能達成了盟約。
而後他剛返回許都,便聽說呂氏漢國將要歸附。這可是一樁大事件……自永元年以來,就未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外邦來投,請求歸附,對於朝廷而言,無疑是一樁大快人心的好事。
經年戰亂,也需要有一個可以振奮人心的好訊息了……
曹朋抵達劉府的時候,劉曄正忙得不可開交。
接待外邦使節,是一個極為嚴肅的事情。這禮制所定,每一個步驟都不可以發生偏差,需要仔細的推演。劉曄一見曹朋,頓時喜出望外。他拉著曹朋的手,責怪道:“友學,何以來遲?”
不等曹朋解釋,劉曄拉著他,便走進了書房。
“你若再不來,我就要派人去找你。”說著話,他取出一塊令牌,遞給曹朋道:“你立刻帶依仗動身,務必於天黑前抵達長社。呂氏漢國今夜,就在長社留宿,你去迎接一下,明日隨同使團返還。”
“這麼急?”
曹朋詫異道:“叔父,我也知呂氏漢國歸附的重要性,可這迎接儀仗……按道理說,應該是行人丞負責,何故要我前去?”
劉曄神色古怪,半晌後輕聲道:“我也知不合規矩,可這是呂氏漢國使節所請!”
曹朋,頓時恍然……
第549章 伊人,如玉
長社,位於許都以北,有水以西。
原本是春秋時,鄭國長葛邑。後相傳因社廟樹木猛長,故而得名長社。《史記·秦本紀》記載:昭襄王二十三年,客卿胡傷攻魏長社。中平元年,東漢名將皇甫嵩,曾在此縱火,大敗黃巾賊。
……笑,看,天,下……
“高將軍!”
天將黑,浩浩蕩蕩的使團,抵達長社城外。
曹朋與長社官員出城相迎,站在最前面。長社,是許都北面的屏障。若長社丟失,就是一馬平川,朝夕可至許都。所以,長社的官員品秩,比同等規模的縣城,要高出一個級別。可即便是如此,長社令領大小官吏,還是恭恭敬敬的站在曹朋的身後,卻沒有一個人反對。
曹朋,不是一個小小縣令,就可以相提並論。
他雖然只是譯官丞,論權力根本無法和縣令相比。可是,卻沒有一個人因為曹朋是譯官丞,而敢表露出驕橫之色。
城門下,燈火通明。
曹朋遠遠就看到了,一面火紅色大下,縱馬而來的高順。
虎豹騎呼啦啦分為兩排,讓出了一條通路。高順縱身下馬,快走幾步之後,看到曹朋卻一怔。
“曹……阿福?”
“呵呵,高將軍,別來無恙。”
曹朋聞聽,不由得呵呵的笑出聲來。
也難怪高順有點疑惑,有些辨認不出曹朋來。說起來,他和曹朋並沒有幾次接觸。滿打滿算,也就是曹朋在溫侯府被呂吉陷害時,兩人曾照過面,交談過。其他幾次,高順都站在人後,從不開口。他生性沉默寡言,當時雖說受呂布所重,但地位相對而言,並不是太高。
高順不屬八健將。
即便他忠心耿耿,最終也只是在中郎將的位子上止步。
甚至,呂布馳騁天下之初,高順甚至沒有過獨領一軍的機會。距離上次和曹朋相見,已經快十年了。那時候的曹朋,不過十五六歲,生的又比較瘦弱,所以透著一股子清秀的靈性。
而今呢?
曹朋看上去可是魁梧而健壯。
至少如果單從體格上而言,高順是真認不出來。
在他的腦海中,曹朋依舊是那個瘦小單薄,相貌清秀的少年。那裡似現在,雄壯魁梧,已然是赳赳大丈夫。
“曹公子,別來無恙。”
高順鄭重其事的朝著曹朋一禮,而曹朋坦然接受。
在他而言,這一禮他受的心安理得。若非當年他私縱呂氏家眷,而今高順,已化為一冢枯骨。說穿了,曹朋還是高順的救命恩人。所以,即便高順而今貴為呂氏漢國的使臣,他也可以毫無心裡負擔的,接受高順的一拜。
“高將軍,城中已設好了酒宴,正好與將軍一醉。”
作為主人,曹朋自然要熱情招呼。
哪知道高順一搖頭,“曹公子,當知我的性子。
我身負重任,滴酒不沾。所以,這酒宴就免了吧……請公子為我等準備好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