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卻清楚的很。無論是蕭然想搬出別墅,還是假裝移情別戀,或是指責競選副長事件,甚至包括遺憾宋明寒爸爸的死亡,這一樁樁、一件件的擺出來,她自以為立於不敗之地,卻次次都一敗塗地。
或許她應該換一種方式去處理宋明寒的問題,接受不能改變的部分,在這個基礎上,去改善那些可以商量的部分?
蕭然從地上站起來,居高臨下的看著宋明寒,她冷靜的說:“宋明寒,我們來約法三章吧!我可以和你住在同一幢別墅裡,但是你要答應我三個條件:
第一,不許和我一個房間睡覺;
第二,不許對我動手動腳的;
第三,不能擅自替我做決定,和我有關的事情必須提前跟我商量!”
宋明寒既不答應,也沒有反對,他只是問道:“那你還是我女朋友嗎?如果你是我女朋友,你說的話我當然聽。如果你不是我女朋友,我又何必和你約法三章呢?”
蕭然怎麼覺得,她又一次的輸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