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紙片跟那兩張名片放在掌心,遞給店員自己選;最後她又拿走了一張名片,交給我一杯飲料。

我喝了一口。

幹你媽的!是熱酸梅湯!我最痛恨酸梅湯了!大熱天喝什麼熱酸梅湯!

我要回去。

我決定要盡一切力量回去。

上部第九章 擤過鼻涕的衛生紙

打個岔,你知道我寫到這裡,花了多久的時間嗎?四個月。

也就是說,前面短短几頁的故事,耗盡了我絕大的精力,但也因為每天持續不綴地寫作,再三地修改,使我的理智暫時得以仍苟延殘喘。

接下來的故事,超過任何人所能想象的駭異,而按照我的退化時間曲線來看,預計要用掉半年的時間,我的退化速度是目前唯一規律的事。

在我下定決心要回到原先的世界以後,我便趕緊按照筆記本上所紀錄的事情重新做一次;這裡簡單列出掉入魔界的前一天我所做的事情跟自然條件:

早上——沒有早上,因為我睡到12點半。大便,約一個手掌長。中午——沒刷牙,吃了兩個麵包加鮮奶。天氣晴。下午——翹掉怪老子的線代去看漫畫,看到5點多。天氣微陰。晚上——吃烤雞排跟薄荷奶茶。到辯論社跟學弟妹玩牌。月圓。深夜——宵夜是臭豆腐。上網路跟女朋友聊天。寢室第一個睡覺。

為了把握任何機會快一些回到原來的世界,我把那杯該死的熱酸梅湯捐給熱心的流浪狗後,就趕緊去看漫畫。說不定只有下午以後的事才有影響。

我在漫畫店裡待到五點多後,就準備去買烤雞排跟薄荷奶茶。

實際上,我只是捧著漫畫書隨便亂翻罷了,別說裡面的“文字”一副陽萎的樣子,畫面更是詭譎乖張,只是圖形的重迭或扭曲的空間感,我看了幾秒便覺得心情煩躁不耐,但又不敢不看,只好看著畫面想別的事,努力撐到我自認的五點(yes,我的表瘋了)。

買烤雞排花了我另一張名片跟那張塗鴉的紙片,老闆還找了我一塊軟墊板跟一個用過的保險套。

要成功地買到薄荷奶茶就是一項很有挑戰性的智力測驗了,因為奶茶店的產品很多,不像雞排攤販那樣親切地只賣雞排。

我決定裝成聾啞人士,為了不被下午那個白痴店員認出來,我到了另一家店;我拿了軟墊板跟那一個臭的要命的保險套比手畫腳了一翻,裝出一副好清涼的樣子,還扮成乳牛後,終於換得了一杯堂堂正正的薄荷奶茶跟一張擤過鼻涕的衛生紙——我是說,希望它真的是張擤過鼻涕的衛生紙。

想到若我要一輩子裝瘋賣傻外加幸運才能買到想要的東西,我就催緊油門衝回學校跟學弟妹玩牌。

痛苦的玩牌過程。

牌面是預料中的怪異,但是玩法卻是前所未見的,我搞不懂什麼時候該輪到我出牌,該出幾張,但儘管不論我如何隨性地出,大家都能有說有笑地繼續玩下去;有一次我發火,剛剛發完牌(有時拿到5,6張,有時卻拿到30幾張)後,就一次把牌都出光,結果我就這樣贏了,贏了三張紙屑跟一個插座。

有時第一個出完牌的反而是輸家,我知道,因為學弟徑自把那張該死的衛生紙給拿走。

謝天謝地。

上部第十章 插座跟插頭

終於,在昏亂的自我麻醉後結束了玩牌。

買宵夜時我決定做一個小實驗,因為之前的購物經驗難免讓我有“什麼東西都可以是錢”的想法,所以,我決定用一堆垃圾讓我吃到一頓臭豆腐。

再度騎車出學校來到臭豆腐店,一家只賣臭豆腐的好店。

怪叫了幾聲點了一盤很臭的臭豆腐後,便一邊看著電視上噪音不斷的靈異節目;應該是靈異節目吧,比起中午的新聞播報,畫面的錯亂與不協調轟炸著我早已脆弱不堪的中樞神經。火速吞完我的宵夜後,就開始我的交易實驗。

我閉上我的鳥嘴,掏出了一隻臭襪子跟我的親筆塗鴉交給老闆,結果換來老闆一臉的大便……怪怪……用過的保險套都可以當錢了,不要把我當白痴!

沒辦法,我只好拿出學弟妹玩牌輸給我的三張紙屑跟插座。

老闆還是不收!

錢啊!你給我看清楚點!是錢啊!這可是我裝瘋賣傻贏來的的錢啊!

“^#%@#=@!&**+”老闆怒氣衝衝地鬼叫。

OK,OK……我可不想在警察局裡跟人民保母鬼扯,我得趕快生出錢來。

原子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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