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3 / 4)

:“你能不能把它摘下來一下?”

米環站在樓梯上,比周角高几級。她居高臨下地盯著周角的眼睛,表情迅速變得冰冷:“我摘下來,你敢看嗎?”

周角哆嗦了一下,小聲說:“為什麼不敢看?”

這時候,樓道里的燈一下就滅了,陷入了一片漆黑。

米環突然笑起來。

“你……”

“停電了,你看不到了。不過,你可以過來用手摸摸。”

周角本能地退了一步。

在黑暗中,他聽見米環一步步走下來:“你過來呀!”

他撒腿就朝樓下跑,卻聽見米環的腳步迎面從樓下走上來,低低地說:“來吧,過來摸摸!”

周角嚎叫一聲,從夢中驚醒。

早上,周角下樓買早點,看見衣小天和閔四傑站在一起說著什麼。

閔四傑看見了他,立即問:“哎,昨夜你聽見那個聲音了嗎?”

周角說:“聽見了!”

衣小天說:“我們都聽見了。”

周角問:“你們聽是不是汪瓜子的聲音?”

閔四傑說:“就是她!”

正說著,米環走了出來。她平時從來不跟樓裡的人打交道,見了面只是笑笑而已。

閔四傑叫住了她,問:“昨晚你聽沒聽到?”

她安靜地問:“什麼?”

“鬧鬼的聲音啊,遠一聲近一聲的。”

“沒有,我什麼都沒聽到。”

說完,她低頭就走了。

周角望著她的背影,忽然想到,剛才應該仔細看看她的脖子。

泥 人

為了不把這個故事寫成偵破小說,我儘量迴避描寫警方那根線。現在,我簡單講述一下他們那面的情況:

他們把玫瑰小區1號樓的兩起特大殺人案並了案。

儘管兩起案件的殺人方法不同——米絹是被毒死的,而汪瓜子是被扼住喉嚨窒息而死,兇手又用刀割下了她的腦袋,但兩起案件有幾點共同之處:

一、兩個被害者都是電視主持人。

二、她們都住在同一棟樓裡。

三、她們都沒有被強姦,她們的現金和首飾也沒有丟失。

四、警方在現場沒找到兇手留下的腳印和指紋,在死者身上也沒找到兇手的一滴血跡,一根毛髮,或者一絲衣服上的纖維。

巧的是,這兩起案子相隔正好三百天。

警方成立了並字“三·七”專案組,透過緊鑼密鼓地調查和走訪,最終排除了仇殺和情殺的可能,判斷為變態殺人。

而很多跡象都表明,這個兇手很可能就是1號樓裡的人。

他們懷疑就是李徑文乾的,但是,卻沒有任何證據,最後,只好把他放了。

李徑文回來之後,閔四傑的心就提起來了,像一隻氣球,按也按不下去。

閔四傑開始反覆做一個噩夢,夢見他走在一片黑糊糊的荒野裡,李徑文緊緊跟在他背後。

李徑文的臉黑糊糊的,看不清表情。

閔四傑走,他也走;閔四傑停,他也停。

這天半夜,閔四傑又做那個夢了。他從夢中醒來,已經是凌晨兩點多鐘,他睜開眼睛,越想越害怕。

過了一會兒,他忽然在老婆和兒子的呼吸聲中,聽到了另外一個聲音,好像來自門口,很輕微,可他還是聽到了。

那好像是鞋底蹭了一下地面,好像是衣角颳了一下牆壁……

他警惕地下了地,躡手躡腳地走到門前,想朝外看一下。

他趴在門上看,貓眼裡黑糊糊的。

樓道里是聲音感應燈,現在夜深人靜,外面應該黑著,如果那燈亮了反而不正常,那就證明樓道里有人存在。

可是,閔四傑還是覺得有點不對頭,因為貓眼只是中間黑著,四周一圈卻有點亮。

這是怎麼回事?

閔四傑想了想,腦袋一下就炸了——外面有個人一直趴在貓眼上!閔四傑差點癱軟,反身輕輕靠在門旁的牆上喘息,為了不發出聲音,他的嘴巴張得很大,能塞進一個完整的饅頭。

他不知道這個人是誰。

他不知道他為什麼深更半夜一直趴在別人家的貓眼上。

他不知道他是不是天天夜裡都站在門外。

剛才,門外的人不小心弄出了一點聲音,震亮了樓道里的燈,而閔四傑也聽到了,這才發現了這個恐怖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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