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沐蘭有了精神,秀姑解掉圍裙扔給王大春,叫他接手做飯去,自家一屁股坐在炕沿兒,跟沐蘭細細探聽起來,“你叫個啥名兒?家住哪兒啊?好端端的怎會掉進海里?你家人都哪兒去了?”
沐蘭既不好說她是解家後人,也不好說她是從守貞島跑出來的,更不好依著張氏的叮囑說她跟家人走散了,不然人家認真查對起來豈不露了餡兒?
便含含糊糊地說她撞到頭傷了腦子,旁的事情都記不清了,只記得她的名字叫沐蘭。
半點兒有用的訊息都沒打聽到,秀姑先是滿心失望,轉念又一想,既然沐蘭什麼都記不得了,那麼定然也記不得隨身帶著的一包金燦燦的首飾,正好歸了她。
想著屁股下面便跟著了火一樣,再坐不住。扔下一句“你好生歇著”,一把扯了站在旁邊兒偷眼打量沐蘭的山子,風風火火地出門去。
沐蘭早料到那隻小船不牢靠,出發之前便撿了些要緊的東西裝進軟藤小簍裡,當成應急包以防萬一。裡頭的肉乾和果酒在她沒有失去意識之前便差不多吃完喝光了,只剩下一身衣服和張氏做的兩雙靴子。再有就是那包首飾了,藏在其中一隻靴子的靴筒裡。
沐蘭昏迷這幾日,秀姑無時無刻不在打著簍子裡那些東西的主意。只礙於沐蘭“富貴人家女娃”的身份,忍著沒動。想著自家丈夫救她一命,將來得的好處必定比這要多得多,不能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不是?
哪兒知她傷了腦子,日後能不能記起是打哪兒來的都說不準,又拿什麼重重地報答他們?還是將眼前的好處抓在手裡來得實在。
那身衣服的料子是沐蘭從海里撈回來的,別個不識得,郝姑姑卻一眼就認出那是雲鍛。
那個時候吳語桐還沒被流放過去,辣椒婆和郝姑姑上了年紀都不愛那花哨的顏色。有了好東西,嫣紅是必要爭得一份兒的,除去她的份兒,剩下的料子剛好夠做一件大人的衣裳。
依著張氏的意思,給沐蘭做一件罷了。郝姑姑卻覺好好的布料裁開了太可惜,沐蘭年紀小正長身子,做完穿不上幾日就該小了,不如張氏自家做一身。
辣椒婆也勸,沐蘭更是不肯糟蹋東西,張氏拗不過大家夥兒,這才點頭應了。衣裳做好了捨不得穿,只過年的時候拿出來新鮮個一日兩日的。
沐蘭要走,她想著人靠衣裳馬靠鞍,陸上的人慣會以貌取人,怎麼著也得給沐蘭捯飭一身像樣的衣裳,免得叫人看低受了欺負。於是將這身衣裳拿出來照著沐蘭的身量改了,叫沐蘭帶上裝點門面。
其實比起綢緞,沐蘭更愛棉麻。只感念於張氏的一片苦心,將那身衣服珍而重之地放進小簍裡。
料子確是好料子,在海里泡了幾日仍然光亮如新。秀姑拿在手裡摸了又摸,捨不得放下,可惜碼子太小,自家穿不上,只能拿回孃家給最小的妹妹穿了。
那雙男式的靴子大春穿嫌小,山子穿又太大。她捨不得送人,便盤算著留起來,等山子長几歲腳大了再穿。
那雙女式的估摸著正合山子的腳,只那臭小子見上頭又是毛又球的,說什麼男娃穿女娃的鞋叫人笑話,怎麼都不肯上腳,少不得又要便宜了孃家的小妹妹。
至於那包首飾和珍珠,她是不打算拿出來惹眼的。她雖是村婦,可也懂得財不露白的道理。再說二驢子的婆娘可不是個省油的燈,叫知道了,定要說人是兩家男人一道救上來的,得了好處合該一家一半兒。
大夫她家出錢請的,粥和藥是她煙熏火燎熬的,憑什麼分給他們?她得好生藏著,日後換成銀子,給山子風風光光地說上一門好親。
大春是厚道人,見自家婆娘這般行事,心裡老大不舒坦,“她一個女娃娃,掉進海里差點兒沒了命,好不容易活過來又傷了腦子,啥啥都記不得,再沒有比她更可憐的了,你怎能貪她那點子東西?”
秀姑一巴掌拍過去,“你小聲著些,莫叫她聽了去。”
呵斥過丈夫,又壓低了聲音爭辯道,“啥叫俺貪她的東西?若不是你救了她,莫說東西,她連小命兒都保不住了。去別個家裡幫工都要管頓飯呢,救命這樣天大的恩情兒還抵不上這幾件子東西了?
你也知道她傷了腦子什麼都記不得了,那你倒是說說看,她家裡人啥時候來尋她?她跟咱們家天長日久地住著,張嘴要吃要喝,還要請大夫抓藥,哪一樣兒不得花錢?靠~你打漁養得起,還是靠~我做針線養得起?
拿她東西怎的?還不是用在她自個兒身上了?”
大春明知她講的都是歪理兒,只是笨嘴拙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