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握把等組成。
作為軍用武器,霰彈槍其實已經有相當長的歷史了。
起初。專門用來發射霰彈的霰彈槍只限於用來射擊快速移動的空中目標,例如鳥類和定向飛行靶,所以成為了農夫和獵人的最愛。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手動步槍比之同期的手槍射速較慢而不適合塹壕戰,軍隊需要一種可以手持著衝鋒或防禦陣地的槍械,其必需要能夠在極短時間內丟擲多個彈頭,於是新的霰彈槍成為了二戰的單兵常用武器之一。其中,泵動式霰彈槍便被美軍大派用場,並且大量取代了宣告一時的湯姆遜衝鋒槍。
而九筒手中的,正是這種泵動式霰彈槍。
霰彈槍的缺陷是射程短,有效射程大約只有五十至一百米。但它的招牌優點卻是其他槍支無法替代的,那就是強大的面殺傷力!因為他一槍打出去的,不是一顆子彈,而是幾十顆,上百顆高速旋轉的顆粒彈丸,這些彈丸,會形成一個錐形擴散面,使得目標全身大面積中彈,且立即失去抵抗能力,因此,受到了美軍的鐘愛。
“原來這把不起眼的東西,還有這樣的經歷!”當得知自己手中的傢伙事兒是所有人的武器中,近距離威力最大的時,九筒立馬就樂了。不斷的用袖子擦拭著槍管,生怕磕著損著。
“知道怎麼用吧?”王亞樵斜了他一眼。
“這個我還真不太明白。”九筒傻笑道。
“看清楚,只做一遍示範。”說完,王亞樵奪過了他手中的霰彈槍,一隻手提著,另一隻手飛速的拉動了槍管下的滑膛,扣動扳機,開了一聲空槍,隨即再拉回滑膛,告訴九筒送彈口在哪,一次填充幾發,開幾槍後換一次彈藥。
“明白了嗎?”王亞樵將槍丟了回去。
“明白了。”九筒使勁的點頭。
“拿好了,記住,這東西子彈不是走直線的,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