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番調查,傑斯隊長手下找到了幾個目擊者,稱在爆炸前不久看到有小孩子從案發現場的小巷子口跑出來。
還有人恰好看到那幾名流浪漢尾隨著一個小孩子進了巷子。
這些說法不約而同的都指向了相同的目標。
這個線索很重要!
傑斯隊長不相信這會是巧合,那兩個孩子一定有問題。
倒不是認定了對方就是兇手,只是他的直覺告訴他,那兩個孩子肯定知道些什麼。
不然他實在想不出來誰會專門去找幾個流浪漢的麻煩,那幾個廢物加在一起都沒有一枚炸彈值錢!
於是他讓人按照有限的資訊簡單畫了一些通緝令,想要儘快找到那兩個孩子,詢問當時的情況。
另一邊,關於老傑克交代出來的那些近期買過炸彈的買家,傑斯隊長也沒準備放過,畢竟現場已經說明了一切,兇手用了炸彈這一點毋庸置疑。
那麼按照這個線索追查下去,肯定不會有錯。
。。。。。。。
此時換了身打扮的亞伯正在想辦法打聽船隻資訊,準備帶上羅逃離這個國家。
世界之大,卻似乎並沒有他們的容身之處。
在路過公告欄的時候,亞伯立刻看到了上面的兩張通緝令,他原本穿的那身衣服還有羅標誌性的斑點帽子都作為特徵出現在了上面。
顯然在將事情鬧大後,他們還是引起了官方的注意。
好在這些特徵並不算太過明顯,並且現在他身上穿著的這套衣服是剛從別人家院子裡借來的,有些地方還是溼的。
乍一看就和街上的其他同齡孩子沒什麼區別。
甚至於這一路走來,他已經打發走了好幾個想要和他一起玩的小女孩。
這時,兩名士兵緩緩走來,手上還拿著剛剛下發的通緝令。
亞伯一點害怕的表現沒有,十分坦然。
果不其然,對方僅僅只是低頭掃了他一眼,就走過去了,完全沒有將他和通緝令上的目標聯絡在一起。
光憑著那麼一丁點的特徵就想要找到人,未免有些太勉強了。
可是沒辦法,收集到的資訊就只有這麼多,他們也總不能把大街上看到的所有男孩都抓走吧。
就這樣,亞伯一路順利的來到了港口。
在港口處停靠的船隻倒是不少,人們來來往往的也十分熱鬧。
其中大部分的都是商場,客船則稍少一些。
甚至於他還看到了兩艘掛著海賊旗的海賊船,就這麼堂而皇之的停靠在這裡,似乎根本不怕海軍來抓捕的樣子。
這其實還要多虧了白色城鎮。
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為了掩埋弗雷凡斯的秘密,放任周圍鄰國向其發動戰爭,為此還專門調走了附近的海軍,用這樣的藉口不參與救援。
如果出現紕漏的話,完全還可以藉助海賊之手繼續趕盡殺絕!
計劃可以說是萬無一失,弗雷凡斯也確實沒能堅持下來,被燒了個乾乾淨淨。
所以在新的海軍到來之前,這座島上出現海賊的身影根本就不足為奇。
在港口轉了很久後,亞伯才準備回去。
他發現能夠出海的方式就那麼幾種:
1、自己弄條小破船或者做個木筏,出海後就完全聽天由命,哪怕是一個浪直接打翻也得認。
亞伯幾乎是毫不猶豫的就pass掉了這種方式。
要是以這種方式出海,那他寧願留下來繼續被通緝。
2、花錢買票,直接坐客船離開。
優點是勝在安全穩定,但缺點是有暴露身份的風險。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們沒錢!
這就是窮逼的悲哀,寸步難行,唉。
3、想辦法給自己換個身份,比如加入那兩夥海賊,然後順理成章的出海。
亞伯倒是不排斥海賊這個職業,但他和羅的年齡無疑是硬傷,一般的海賊勢力都不會收留毛頭小子。
而且一旦表明身份的話,很難說他們被通緝的經歷到底是加分項,還是會被對方扭頭就賣了。
亞伯可不相信大海上這些海賊,每一個都和主角路飛那夥人似的,到處行俠仗義,高喊夢想和自由。
事實上,陰險狡詐、無信惡毒才是大部分海賊的共同標語。
他們兩隻小綿羊搞不好就弄成了剛出虎口,又入狼窩,那才是真的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