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這傢伙瘋了,自己問都不用問了。
話說剛才發生了什麼?(未完待續。。)
第372章 韋德自傳 上(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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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死侍,我是一個好人!
沒錯,我就是一個好人,你不信?信不信我分分鐘砍死你?
雖然我有的時候喜歡殺個人,爆個頭,殺人的時候喜歡先捅幾十刀然後再殺,殺死了之後還喜歡對著屍體玩各種羞恥play,但我真的是一個好人!
不信?你看我一臉真誠的臉
o(n_n)o~~
其實說真的,我也不是很喜歡殺人的,但沒辦法,這都是被逼的。(_)
我這個膽子比較小,這大概和我小的時候的某些特殊的不幸經有關係。
小的時候,大概七八歲的時候,大概是因為我長得比較可愛,天天有不懷好意的金魚佬圍著我轉悠。
一開始的時候,很傻很天真的我,真的以為那些叔叔只是看我長得可愛,所以才送我棒棒糖吃,但後來我發現,原來其他小朋友吃棒棒糖的時候,都是含在嘴裡“嘎吱嘎吱”的咬,而不是用小舌頭一下一下的舔。
當時,只有七八歲的我還是懵懵懂的時候,雖然感覺有些不對勁,但經受不住糖果的誘惑,最終還是選擇了屈服。
沒辦法,那些該死的怪蜀黍說了,必須要用舌頭舔,要不然就不給我棒棒糖吃。
對此我只想說,真是一群邪惡的鹹溼佬!
但現在偶爾自己想想曾經的那段記憶,那些混蛋看我自己的眼神,說真的,噁心的我都想吐了。
但沒辦法,誰讓我長得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