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箱壓縮,重新出爐……都不如聞祁墨一個……人?
我眼皮突然一跳……衝到書桌上拿出紙筆開始亂畫……
十點差五分,證人看到張汝陽回家;
十點鐘,證人看到送水員進入死者所在的單元,沒有看到他離去;
十點二十。劉秀娥到達現場,沒有進屋;(待考證)
十點半,小區大門鎖上;
十二點五分左右。董林和章斌先後到過現場,馬上離去;
早七點。董林和章斌離開小區;
七點二十五分,有證人看到,劉秀娥再次進入那個單元樓;
七點二十八分,董林打電話報警;七點三十五分,丁志川發現劉秀娥;
七點四十七分。董林再次打電話報警;
這個送水員的出現,是非常關鍵的證據……明明沒有送水公司在那個時間派人來過,可是又明明那麼多目擊者見到有人穿著制服進入單元樓,換桶純淨水的時間不過三五分鐘,這個人居然二十分鐘都沒有離開,不是有問題是什麼?
可是,充其量也只是有問題,不見得和這個案子有關……我在電視裡見過有偷情地男女,男人就化裝成煤氣工人混進女人家……這個。可能性是很大的,可是沒辦法排查。
照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不管兇手有幾個人。。'奇Qisuu。書'。無非兩種可能……有鑰匙,或者沒有鑰匙。
如果這個送水員有鑰匙……什麼時候進現場不行啊?為什麼要趕在人來人往地時候?有什麼理由一定要讓人看到他呢?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不是這個小區地人。為了掩人耳目才做的喬裝……但是說不通啊。董林章斌還有劉阿姨都證實他們去現場的時候房門是開著的,屍體發現的越晚。死亡時間就越不確定,按道理對兇手也是越有利,為什麼他要開著門呢?如果他有鑰匙,就不牽扯再次進入現場地問題……沒有辦法解釋。
或者也可以說,有鑰匙的不是送水員,這件事跟他沒關係……這樣一來,嫌疑最大的就是劉阿姨了。只是她案發的時間進入現場沒有目擊者見到,正常情況下她不可能告訴警方這件事啊。悄悄的去,悄悄的殺人,悄悄的離開……如果她不說,誰知道?所以我認為她應該也是沒有鑰匙的。
還有其他嫌疑人,都面臨同一個問題……在有選擇的情況下,選擇了一個最不應該選擇地時機殺人。
努力把自己繞回來,看來兇手是沒有鑰匙的……
一拍巴掌,激動的差點跳起來……沒有鑰匙所以才要化妝成送水員啊,要不然怎麼進入小區?怎麼進入張汝陽家?也許他進入現場以後拿了鑰匙又卸除偽裝後悄悄離開,接著把鑰匙傳遞給下一個兇手,又或者他一直在現場……不對,不對,我們認定兇手有四個人,完全是因為現場遺留地兇器……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曾經有四個人到達過現場……如果兇手只有一個人呢?
也許只有一個兇手,才能解釋為什麼這個案子出現那麼多不合理的地方……亂七八糟地兇器,不合時宜地作案時間,整潔的現場以及悄無聲息地離開……這個送水員,不是不想馬上離開現場,而是根本不能,因為沒有其他兇手來接替他完成剩下的工作。
所有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了……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無良的豬頭兇手,你給我搞成一團漿糊最後也被我攪成清水了……眼看著兇手就從他的那碗漿糊,我的那池清水裡噴薄而出……叫我如何不激動。
四VS四,我是想不透了,可是現在一VS五……哈,從嫌疑人到死者,和五個人都有過節的某人,我看你往哪裡逃……
甩了畫的跟鬼畫符一樣的紙片,得意的轉身,深入群眾,紮根基層,八卦訊息的發源地之一……老媽,哈哈,看你的了!
紙片落地的瞬間,我忽然感覺眼睛被什麼刺到了……呆呆的看著它慢慢的落在我腳下……想了半天,又把它拿起來。
看了足有十分鐘,才發現問題……劉阿姨在現場停留了十分鐘才被丁大爺發現的!我記得當時問過丁大爺,他說他走到二樓的時候聽到尖叫聲,當時應該是七點三十五分左右,而劉阿姨是七點二十五進入現場的(有目擊者看到)……在現場停留了十分鐘才尖叫?不正常吧……
董林二進現場是為了掩飾腳印。劉阿姨是為什麼?指紋腳印這樣的東西應該不可能一眼就發現……丁大爺發現以後就馬上打電話知會董林,這段時間一直到警方來,劉阿姨都沒有單獨行動……就算她要隱藏什麼。應該也不會放在身上……到底是什麼呢?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