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了所謂的正當手段走上了致富之路。也就是我們某些市營企業曾經的廠長,或者黨組書記。他們的手段要比那些透過犯罪獲得財富的積累的人要高明一些。他們把負債累累的市營企業,透過賄賂手段,買通某些關鍵部門的人,進行資產評估,大多以資不抵債的形式,用極其低廉的價格將市營企業變為民營、私營或者是家族企業。當然如果還沒有趕上這班車的話,後面還有一班。
譚明月為了鼓勵大家辦企業,由市裡出錢(以市經貿委的名義),出一部分資金,投放到某些私營企業中,或者是股份制企業中,進行參股。當然,最初的這筆資金絕對可以盤活原有的私營或者股份制小企業。因為這部分資金,在企業中站著非常大的比例。
然而隨著時間的一天天推移,一年或者兩年,最多三四年的功夫,國家經濟形勢蒸蒸日上,這些昔日的小企業也慢慢成了氣候,而企業背後的經營者,也會在一兩年的經營過程中,將利潤用“乾坤大挪移”的辦法,挪到自己的腰包,然後在吸收社會資金,自己再參入股份。這樣以來,市裡的資金就變的微乎其微了。一旦時機成熟,原來的小老闆,現在的大老闆就會將市裡的股份(因為每年給市裡一定比例的分紅,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