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4)

小說:色經 作者:笑傲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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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這種激烈的反抗的精神即便是現代,我們也還是提倡的,畢竟還是關乎婦女本人的個人意志。僅僅把著眼點放在守貞守節上,那是男人的自我臭美,不足為訓。

其實,唐代的烈女對貞節注重起來當是在中唐之後,這種注重和儒家大師韓愈等人提倡的復古潮流不無關係。由於藩鎮割據,中央政府如何與藩鎮爭奪人民的向心力呢?首先是付諸武力解決,如憲宗的元和中興,可惜曇花一現,之後只能依賴意識形態領域的高調宣傳了,宣傳那些忠臣孝子,比如韓愈對玄宗時期堅守睢陽的張巡的推崇。對男子要求盡忠盡孝,那麼相應地,對女子的要求則是守貞守節了。

我們這裡不妨來看看韓孟詩派(韓孟詩派是中唐時期與新樂府運動同時崛起的一個影響較大的詩派,其代表人物是韓愈、孟郊)的領軍人物孟郊的代表作,就很有道學家的氣息了。

貞婦貴徇夫,捨生亦如此。波瀾誓不起,妾心井中水。(《烈女操》)

一女事一夫,安可再移天。君聽去鶴言,哀哀七絲絃。(《去婦》)

不過,唐代人要求的節婦的節,和後世還是不太一樣的,只是對肉體的貞操看得比較重,至於精神上的出軌,好像還是一件風雅事。像唐詩裡頭,就有不少詩人和有夫之婦的酬唱文字,這樣的例子我就不多舉了。這裡只和大家分享唐詩三百首裡頭比較出名的一首:

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感君纏綿意,系在紅羅襦。

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裡。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節婦吟寄東平李司空師道》)

寫下這首詩的是中唐詩人張籍,他是貞元十五年(799年)進士,後經韓愈推薦,得為國子博士等官職。許多當時的名士,都樂於與他同遊。當他就任水部員外郎的時候,為當時割據淄青十二州的藩鎮李師道所看重,欲籠絡他進入自己的幕府,以擴充藩鎮的實力。張籍對於朝廷一片忠心,對於藩鎮割據無比的厭惡,在不願去又不能明顯表示拒絕的情況下,寫出了這樣一篇實為政治宣告的詩作。

然而這位唐代被虛擬出來的“節婦”,到了明清時代,就一點也不“節”了,因為一個真正的節婦,是連精神也不能出軌的。有位叫做瞿佑的詩人甚至很不著調將該詩改寫成:“還君明珠恨君意,閉門自咎涕漣漣。”(《續還珠吟》)

這種讓人崩潰的觀念的並不是瞿佑的故作高明之舉,我們不妨來看看明清兩代詩歌選本對此詩的評價:

彼婦之節,不幾岌岌乎?(唐汝詢《唐詩解》)

節婦之節危矣哉!(賀貽孫《水田居詩筏》)

然玩辭意,恐失節婦之旨,故不錄。(沈德潛《唐詩別裁集》)

只是,我們不能想當然地說,唐汝詢、賀貽孫、沈德潛三個人都是老頑固、保守派、反動文人。因為我們如果拿我們今天的觀點去看明清人的時代觀念,正如他們拿他們那個時代的觀念去看唐代,又有什麼兩樣呢?

畢竟世易時移,替古人擔憂發愁反省諸如此類的事,我們大可不必摻和,不然讀書讀成一個道學出來,就太無趣了。

性的歷程 第三章:貴族帝國時代的性文化(隋唐五代時期) 儀制(2)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唐代的放妻書

唐代政府一方面鼓勵寡婦守節,但同時又對婦女改嫁大開方便之門。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於時年月日謹立除書。

這是一份敦煌出土的文書。做什麼用的呢?不消說,肯定是離婚協議了。就字面上意思,什麼“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之類的話,還挺好聚好散的,完全不像現代人的離婚協議,不是子女撫養權的問題,就是財產分割,一點情味也沒有。

那麼,這是特例麼?我們再來看看下面這一份啊。

(夫妻相別書一道)蓋聞人生一世,夫妻語讓為先,世代修因,見存眷屬。夫取妻意,妻取夫言。□夜□事奉郎姑叔伯,新婦便得孝名,日日即見快歡。今則夫婦無良,便作互逆之意。不敬翁嫁,不敬夫主,不事六親,眷屬侮辱,臬門連累。兄弟父母,前世修因不全,弟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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