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陳紅從家裡過來了,樂樂見著鄭逸興奮的不得了,鄭逸可是對他最好的人,媽媽還經常打自己的,鄭逸可是從來不打自己的,鄭逸抱著他轉了幾圈,帶陳紅到租來的學府苑裡面,一百四十平方的三室一廳,月租金每月都要快三千元,陳紅悄悄的吐了吐舌頭,可惜鄭逸沒看見她的小女兒態,就算是看見了,也會認為三十歲的小女兒態會很讓人起雞皮疙瘩的吧。
這個時候的火車已經不擠,陳紅倒是沒受什麼委屈,只是穿著看上去比較土氣,美是美的,只是有著化不開的鄉土味。
鄭逸皺了皺眉頭,這女人在家裡打扮的勁頭哪裡去了?怎麼來了大城市反而穿這種落後的衣服?但也不好說她什麼,只帶著樂樂去遊樂園玩,樂樂左手領著鄭逸,右手領著陳紅,開開心心、蹦蹦跳跳得走在兩人中間。
陳紅偷偷的看著鄭逸的側臉,稍微有點黑,但是很英俊,看著樂樂的眼神帶著溫暖的笑意,她的心裡一顫,不再想什麼,看樂樂高興的樣子,卻覺得鼻子酸了酸,就這樣等著自己的老公?一輩子嗎?
………【第一百二十五回 遇見】………
鄭逸帶著樂樂去玩過山車,極品飛車,就玩了一個過山車,鄭逸就受不了這種刺激,嚇得再也不敢玩,倒是陳紅帶著樂樂一邊驚聲尖叫一邊樂此不彼,看著這不可一世的小男人也有害怕的時候,陳紅就露出鄙視的神情。
倒是蹦蹦車和水上撞車的時候鄭逸才敢大發神威,看樂樂一直給他拍手叫好,他那得瑟的樣子,陳紅嘴上不說,心裡早已把他鄙視了一千回。
感覺到陳紅的目光,鄭逸心裡有些惱怒,路上的時候,看見一家店裡賣的衣服,惡趣味頓起,就給買了下來,非逼著她穿上,若是穿著這個做飯,每個月漲一百元的工資。
陳紅思考了很久,最後上升為兩百元才同意,她其實對這個無所謂,愛打扮本來就是她的天性。只是看鄭逸的表情,多要了一些籌碼,兩人各有所得,皆大歡喜。
等她換了衣服出來,鄭逸正翹著腿,抽著煙,眼睛瞟到紅色,就下意識的轉了臉,頓時覺得心跳得厲害,她一襲粉紅色的短裙,露出白生生的大腿,沒有任何所謂的黑絲,蕾絲,只有那最美麗的大腿耀著他的眼睛,那短裙也短的恰到好處,使人的心裡癢癢的,貓爪似的,那裙子帶著束腰,把她的胸圍襯托的美麗驚人,最要命的是從雪白的大腿向下面一路看下去,腳上卻是紅色的高跟皮鞋。襯托的臀部上翹,誘人至極,鄭逸心裡得意,這女僕服裝真是太美麗了,惡趣味這個東西要越多越好啊。
他心裡癢的難受,臉上卻不作出任何動作,皺了皺眉道:“穿這麼花哨做什麼?還不快去做飯。”
陳紅看他剛才有著一剎那的震驚,知道自己的美麗震撼了他,心裡笑著,跑回去做飯去了。
安頓好她們娘倆,鄭逸才走了回去。有時候給人簡單的幸福,自己也是一種幸福。
沿街走上人行天橋。下方車流如織,高樓大廈的夜晚林立,美輪美奐的夜景總是比白天的景色誘人,一座城市的美麗總是看他的夜色。
這座城市的大多數臨近畢業的大學生,打工者,那些在夜晚的攤販點匆忙近吃進一份廉價晚餐的人,抬頭仰望通宵不滅燈火商廈的時候,都覺得那是一種冷漠而不真實的存在,又有一種隱含而渴望的的嚮往。
每個人都在幻想著自己站在那些高樓頂端,透過落地窗,吹著空調,聞著有種家庭氛圍的咖啡香,高姿態的俯瞰這個世界無數人為之工作,而不用在已經形成“熱島效應”的城市,在劇烈而毒辣的日光下累得像狗一樣為生活奔波。
只是有的人的依然會住在天橋下,公園裡,像是無根的浮萍,過著那流浪而昏暗的人生。
大多數人都是小人物。可是每個人都不敢承認自己的平凡,為了明天的些許美好,而努力的掙扎,奮鬥,然後那所謂的狗比夢想在自己的一天天掙扎中溜走,被這鋼鐵水泥的城市折磨的麻木不仁。
鄭逸看著寂寞遼闊的天空,心裡總有些莫名的寂寞,也只有在和陳紅樂樂在一起的時候才感覺到家的溫馨。
他嘆了口氣,回了宿舍,卻是接到黎援朝的電話。鄭逸接起來,聽到黎援朝笑道:“小逸,你怎麼和歐陽家的人扯上了關係了?”
鄭逸就是一愣,笑道:“這種小事,你怎麼也知道的?你可是日理萬機的!”他客氣到這裡,想起這個詞語真的有些不能解釋,就笑了笑。
黎援朝在電話那頭笑道:“你進校就是我打的招呼,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有人動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