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法》所言:“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為匹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為終,終千井,三千家,革車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終為同,同方百里,萬井,三萬家。革車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由此可見,田賦乘馬之事,關乎國家政治、經濟、軍事大事。與孟子“事則齊桓晉文”無悖。
另據《左傳》記載,晉在城濮戰時,僅有戰車三百乘。而到昭公十三年,經過約一百年的努力,竟擁有甲車四千乘。這大概就是晉人以“乘”作為史名的原因吧。
楚國的史書所記絕不可能是“囂兇之惡”,前文列舉的那些說法,與孟子所言不相合拍,於理不通。“”二字從木,它一定還有與木有關的本義在。《說文解字》:“檮,斷木也,從木,壽聲”。而“杌”字,《說文》未收。但收有“兀”字,解為“下基也”。《漢語大字典》“杌”下有一個義項非常明晰:“砍樹剩餘的樁子”。“檮”和“杌”放在一起,“”的詞義應該是十分清楚的。可是,某些文字學家卻反而把它理解得複雜了。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釋“檮”雲:“謂斷木之幹,頭可憎者。”“斷木”是,而“頭可憎”則為“添足”。焦循在《孟子正義》中說:“惟皆從木,縱破為析,橫斷為。斷而未折其頭則名頑。是則頑之名,因其頑,假斷木之名,以名之為,亦戒惡之意也。”“橫斷為”甚是,餘則皆為不著邊際之發揮。此正應了一句名言:超越真理一步便是荒謬。
5命名
“”的本義非常簡明,就是樹木橫斷之後剩下的樁子。
楚人為什麼要用“”命名史書呢?
正如《春秋》為史書之名一樣。春秋本是一年四季中的兩個季節名稱,或謂商周時期一年只分春秋二季,後來才增加冬夏而有四季。當時人們就用“春秋”指一年,歷史是一年一年地記載的,所以引申為歷史。周人、魯人用“春秋”作為史書之名,反映了周魯之人的聰明才智。楚人用“”作史書之名,則由楚人的特殊情況而定。“”可以反映樹木生長的歷史。橫斷後的樹樁子上有一圈一圈的年輪,一輪或為一年,有多少輪則表明樹木生長了多少年。引申為歷史,真是太恰當了。江淹在《遊黃檗山》詩中寫道:“殘杌千代木,廧崒萬古煙。”詩人正是從“殘杌”上看到了千代之木。我們不得不十分佩服楚人的聰明。用“”為楚史之名,不僅在於它內涵的準確性,還在它充分地體現了楚的民族特徵。“楚”字從木,是族名,也是國名。楚從林中建國,故楚人對林木的認識,較他人更深刻,感情較他人更濃烈。春秋時期,百國史書皆用“春秋”命名,而楚人卻別有見地地以“”來為自己的史書命名,其個性特色當令人拍案叫絕!明白了“”引申為年輪之義,而楚史是一部什麼樣的史書也就不難理解了,它同魯之《春秋》、晉之《乘》一樣,只能是一部編年記事的通史。楚國有篳路藍縷的歲月,也有問鼎周室的輝煌。楚史有書寫不盡的自豪和驕傲,怎麼會別出心裁地單記“囂兇之惡”呢?一部國史專記醜惡之事,令人難以理喻。那些所謂兇人、兇獸諸論,當是受北方諸侯仇視楚人心理影響所致。
張正明教授在《楚史》中指出:“假如見到‘羋’字就說楚人以羊為圖騰,見到‘熊’字就說楚人以熊為圖騰,那就錯了。在金文裡,‘羋’作‘你’,‘熊’作‘酓’。楚君以酓為氏,應與縮酒有關,是以職為氏。”“文獻以‘熊’代‘酓’,一則是由於這兩個字讀音相近,二則出於北方諸侯對楚人曾以禽獸視之的心理。戰國時代秦楚交惡,秦人所作的《詛楚文》稱楚君之氏不用‘酓’字而用‘熊’字,就是視同禽獸的證據。”14殃及楚史,也就不奇怪了。張先生的考證為我們解了“”凶神惡獸之謎,也為的正名提供了依據。所有罵楚的言論,可以說皆由“熊”字面來。由“熊”及鮌,鯀化黃熊,是謂獸;由鯀,及顓頊不屑子頑,是為兇人;由頑及斷木不析,是為惡木。如此這般,楚史蒙塵,二千五百年以至今日。
最後,我們再強調一下:楚史之“”就是伐木留下的樹樁。因其上有樹木生長的年輪,樹木一年一年地生長,正如歷史一年一年地記載,故可引申為歷史書的名稱。
6上古四凶獸
根據《左傳》文公十八年:“顓頊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詘言,告之則頑,舍之則囂,傲狠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這個不可教訓的惡人死後最終演化成上古著名的魔獸。《左傳》文公十八年道:“舜臣堯,賓於四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