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事。林嬌雖然有心現在就開門;能賺多少是多少,她男人卻以她身孕為由,堅決不應。這一點上,她強不過他,只好妥協。至於重修水庫的事,一來需要縣令主持,二來;她現在孕婦,天下孕婦是老大……總之現在;每天除了吃喝睡覺,她幹別的什麼事情都要被她男人限制。
楊氏頭幾個月裡舉家搬回了鄉下避禍。因曉得林嬌受李夫人照看,也算放心。此時一回城安頓好,先便去腳店探望,見門還關著,打聽到了縣衙,才知道不但楊敬軒幾天前回來了,連林嬌居然也已經大腹便便有了身孕。又是驚訝又是歡喜。自己兄長曾領鎮**節度使,這事她絲毫不知。只顧著高興林嬌肚子裡的楊家血脈了。敘了一番離情,告辭前,拉了林嬌到一邊,把自己從前收了起來的那枚銀簪塞還了給她。
這簪子自前次林嬌從頭上拔下還給楊敬軒後,便一直沒了下文。還以為當時便丟了。因並不是愉快回憶,所以也沒在他面前提起過。只是偶爾想起有點遺憾。沒想到竟是被楊氏給收了起來,頓覺圓滿,自然喜出望外接回,連連道謝。
過些時日李觀濤就要回,楊敬軒現在與林嬌兩個人,還帶了個能武,也不好一直住縣衙裡。兩人商議了下,對於這往後到底把家安在哪裡,倒是有點犯難了。他那個住處,本就是賃的,地方太小。林嬌的腳店是夠大,只真自己能住的地方,也就後院那兩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