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自己,反倒同情馮家,這天下就是貪官汙吏太多,老百姓才活不下去,碰到個天災人禍,家裡沒糧,才會賣兒賣女。
大夫人心疼馮夫人,可心疼過其他人,為了馮家,為了宜春侯府,可以賣了她!
想到大夫人做的那些事,沈玥就控制不住的憤怒,趁著屋子裡亂成一團,她就退了出來。
明明心裡憎惡極了,還要虛與委蛇,敷衍應付,實在噁心極了。
好在現在判決下來了,板上釘釘的事,改變不了了,之後自然就安定下來了。
不過,沈玥怎麼也沒想到,在安定下來之前,大夫人還拼了命的折騰了幾回,把沈玥氣的夠嗆。
之前,不許人探望馮家,如今判決下來了,可以去探監了。
大夫人去大牢探望了馮夫人,回來後,就告訴沈鈞和老夫人,她打算讓沈琅之娶馮玲。
馮玲,正是馮夫人的女兒,大夫人的嫡親侄女,上回沈玥見到的就是她。
馮家完了,可是馮夫人捨不得女兒跟她一起受苦,就想了這麼個主意,保住馮玲。
如今沈家正在興頭上,絲毫沒有受到馮家牽連,就可見一斑了。
沈鈞又只有沈琅之一個親兒子,只要沈家承認馮玲和沈琅之定過親,馮家雖然落寞了,但是並不影響婚約,馮玲依然是沈琅之的未婚妻。
只要沈鈞幫著求句情,馮玲又是個姑娘家,那些大臣不會冒著得罪沈鈞的危險反對,那樣馮玲就不用流放了,可以住在宜春伯府,等著出嫁。
大夫人回來之後,就跪著求老夫人,其實她也知道,老夫人不會答應。
早在老夫人給沈琅之定親之前,看到馮玲時,就動過心,大夫人沒有生兒子,老夫人希望能親上加親。(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