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部分(4 / 4)

小說:騙豔記 作者:恐龍王

代?”

實際上胖子早就掃視過了,沒有任何容器類的法寶。

果然,仁兄搖了搖頭。

悍牛血對王浩實在太珍貴了,雖然希望微乎其微,胖子仍然抱著最後一絲僥倖。“你知不知道,這牛角是你師傅獵殺怪物得來的,還是和別人換回來的?”

“當然是師傅獵殺的,當時我還幫了忙的,那頭怪物猛著呢,長的像犀牛,渾身長滿了灰顏色的鱗片,堅硬著呢,法寶都傷不了它,師傅說那是犀牛成精了。師傅跟他鬥了七天七夜,那血流的,把山坡都給染紅了。”把山都給染紅了,那得多少血啊,就算這師徒倆後來採集了血液,還能剩幾滴?

胖子寧可那漫山遍野的血都是他們師徒的,當然,那不可能,就算把他們兩個都榨成汁,絞成餡,也不夠灑滿半座山頭的。

“怎麼,你還不相信。”仁兄提起以前的光輝戰績不由臉放紅光,貌似那次擊殺悍牛,他也立了不小的功勞,而且還是四川獵殺到的,蜀山的眼皮底下,這還不值得他吹噓的。

白痴,四川境內哪來的犀牛,還是成了精的!哎,四川,說不定就在龍門山脈裡呀,要是這師徒兩個沒遇見,或者胖子早出師幾年,這悍牛也許就到了胖子手裡。

這就叫人的命,天註定,王浩臉色發青的問道:“你們獵殺了悍牛以後,除了取走了這支獨角,還有沒有采集別的東西?比如說血液什麼的。”

基本上,胖子已經沒抱什麼指望了。

“有啊!師傅說犀牛精渾身都是寶貝,皮,眼睛,牙齒,能帶走的我們全帶走了,光是摘掉這牛角,我們就花了半個月功夫。血液,我不記得了,當時我主要是負責鋸角和剝皮。”仁兄得意洋洋的賣弄。

這傢伙居然還是一不怕髒,二不怕累呀,不出所料,悍牛難逃剝皮拆骨的厄運。他不知道,他的師傅就一定知道,為了悍牛的血液,哪怕有一絲希望,也值得跑上一趟,另外,他向仁兄詢問擊殺悍牛的確切地點。

“你問這個幹什麼?”仁兄終於察覺到不妥,以一個普通人來說,胖子知道的未免太多了,問的也太多了。

“呵呵,我就是好奇。”王浩向李蘆使了個眼色,我問你不說,李先生問起,你總該說了吧。

仁兄也就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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