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箋來看,裡面裹著一張鮮紅的楓葉和一朵潔白的百合花瓣,它們像一對幸福的情侶一樣依偎在一起。信上抄錄著:
“喜歡一個人,在一起時永遠是歡樂的;
愛一個人,你會常常煩惱流淚。
喜歡一個人,當你們好久不見,
你會突然想起他(她);
愛一個人,當你們好久不見,
你會天天想著她(他)
……”
信箋的下方仍然沒有署名,卻附著這樣一段的話:
“每當我想微笑,你卻讓我哭泣;每當我想起你,我都會再次崩潰。無論等待多久,都無法再靠近你了。但是在我的記憶中所留下的,不僅僅是對你的喜歡。”
虞梅琳讀著,讀著,就潸然淚下了。她眼淚流啊流的,卻還是反覆撫摸著楓葉和百合花瓣,坐在那兒一次又一次地讀著。
她就這樣哭了好久,然後從衛生室的玻璃櫥中取出一個酒精燈,點燃後,把信放在火上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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