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都拿來做了實驗,我甚至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已經變成了嫌疑犯。
一點不假,不過他們抓不住他。他在白石旅館登記的名字是阿爾文·多德,來自紐哈文,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可以出具一張帶照片的駕駛執照,它足以證明自己的身份。假如這裡的警察打電話向家鄉的警察詢問他的去向,他們會說諾曼由於有功而受到表彰,現正在離中西部一千英里以外的猶他地區國家公園野營度假。他們甚至告訴這裡的警察別做蠢事,諾曼·丹尼爾斯是一個心地善良而且有著輝煌前途的傢伙。他們當然也不會洩露溫迪·亞洛的故事……但願如此。
不會的,或許他們發現不了。不過這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問題在於,他並不顧及晚一些又會怎樣,他現在只能顧眼前了。怎麼找到羅絲,和她嚴肅地談一次話。送她一份禮物,就是那張信用卡。它再也不會出現在垃圾筒裡了,也不會出現在男同性戀者的錢夾裡了。她必須向他保證不再丟失或者扔掉它。他要讓她放在一個最保險的地方。
他的思緒又回到了信用卡上,近來一直如此。無論睡著還是醒著,好像那片小小的塑膠卡片變成了神秘的綠色河流,他的一部分思想匯入了這條主流之中。現在所有的思想都已經流動起來,在匯入綠色主流以後就融為一體,難分彼此。那個難以回答的重要問題又出現了:她大膽到竟敢拿走它的地步,到底這是為了什麼?她完全可以離開他,即使他不能理解她的出走,他也能夠理解她把這個陰謀藏在她那顆卑鄙而醜惡的心裡那麼久,是因為她害怕他不原諒她或者殺死她。但是這不能解釋她為什麼膽敢偷走他的信用卡,拿走屬於他的東西,像一個小孩偷偷爬上豆莖,偷走了熟睡巨人的金豆子……
諾曼一點也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些什麼,他把左手食指放在嘴裡使勁地咬著。的確很疼,而且疼得厲害。可是這一次他一點兒也沒有感覺;他深深地陷入了沉思之中。他的兩根食指上各有一層厚厚的骨痴,他一感到緊張就咬食指,這是他兒時留下的一個很老的習慣。開始他還在輕輕地咬著手指,隨著繼續思考,淺綠色信用卡在他心裡逐漸加深著顏色,直到最後變成了在暮色中看到的那種接近冷杉樹的黑色,已經一點也沒有最初的石灰色了。這時手指上的骨痴已經開始支撐不住尖利的牙齒,手上和嘴裡流滿了鮮血。他的牙齒咬進了傷口中間,津津有味地欣賞著疼痛的感覺,在皮與肉之間擠壓著,品嚐著鮮血的滋味,它又威又濃,味道跟號手的鮮血差不多,當他咬破皮下軟組織時——
“媽媽,那個人為什麼使勁咬自己的指頭呀?”
“別擔心,咱們走吧。”
這一段對話使他清醒。他好像突然從短暫而深沉的夢中醒來,那雙呆滯的眼睛看見,有個女人帶著一個三歲的孩子從他身旁匆忙走開,她飛快地拉著那孩子,簡直要跑起來。當那女人回頭時,諾曼從她的目光中看到的是恐懼。
他究竟在做些什麼?
他低頭看著自己的左手食指,它的兩邊各有一個很深的、仍然在流血的月牙痕跡。這些日子以來,他一直想狠狠地咬一頓,去去那些黴氣,把它們咬下來再嚥進肚裡。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咬了,也不是第一次吞嚥了。
這是一條狗屎大街。他從後褲兜中掏出手絹,包在流血的食指上。他驚奇地發現天已經黑下來了;有幾座建築裡面的燈已經亮了。他走了有多遠?現在究竟在哪裡?
他眯起眼睛,看著前方交叉路口的牌子上有幾個大字:德伯大街。在他右邊是一家很小的家庭零售店,門口掛了一隻車圈,櫥窗裡的一塊廣告牌上寫著:微波鮮肉卷。諾曼的胃開始咕咕作響。他意識到,自從離開大陸快運之後,他第一次感到了飢餓。在長途汽車站的快餐廳裡吃那一頓冷食純粹是由於羅絲會作出這樣的選擇。
幾隻新鮮的微波肉卷正是他現在想要的東西,這個世界上惟一想要的東西……就像他母親做的一樣。她是個肥胖的飯桶,總是愛不停地大聲嚷嚷。但是毫無疑問她會做飯。她曾經對自己燒的一手好菜感到非常得意。
肉卷最好是新鮮的,諾曼邊走邊想。商店裡有一位老人在櫃檯後面走來走去。你的肉卷最好是新鮮的,老爹,否則你就祈求上帝保佑吧。
他用手尋找大門拉手時,玻璃上的一張廣告吸引了他的注意。廣告是用黃色的紙印成的,雖然他無從知道這一張恰巧是羅西親手貼上的,也沒有來得及看見姐妹之家幾個字,但他感覺到有某種東西在刺激著他。
他彎下腰讀了起來。他的眼睛突然變小,注意力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