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你試著給人連做十二個小時試試,不就知道了!」我搶過第三碗粥對著他打了過去。
童變態一閃身,粥碗打到了地上,摔得碎了四片,粘稠的粥濺得到處都是。我自己用力過猛,牽動了某個難以啟齒的部位,哎喲,痛死了!
方寧咳嗽了一聲:「童先生,小然吃飯呢,您就偏得這個時候進來惹他。」
童哥訕訕地笑,眼中帶著掩飾不住的得意來到我的床邊。
「悠著點兒吧,他才剛醒呢。」方寧說著收拾餐盤出去了,嘴裡用童哥剛好能聽到的小聲叨唸著,「本來能吃三碗的。」
我知道他已經盡了力在幫我。
要不怎麼說童哥是變態呢!每次他欺負夠了我,覺得自己做得太過分的時候,我一定要發脾氣才成。
我發的脾氣越大,他心裡就越舒坦,因為他認為我是他養著的寵物,受了委屈當然要跟他這個主人撒嬌。
如果我不發脾氣,那他就認為我心裡沒有他,會反過來再欺負我一陣,直到我發了脾氣為止。
脾氣發得差不多了,我又讓童哥把我擁進懷裡,身體執拗著,表示我還沒有完全原諒他─這點很重要,否則,他會得寸進尺接著欺負我的。
「寶寶,再過一個月就是你的生日了,十八歲的生日呢,想怎麼過?」他溫柔的時候還是不錯的,當然只要他的「溫柔」別超過三個小時以上。
「你知道我不喜歡過生日。」六歲以後,我也沒再過過生日,現在連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都快忘了。
六歲的生日那天,我的父母被殺手榜排名第一的神秘殺手紅葉殺了,不知為什麼那個殺手當時放過了我。據說他的手中從沒留過活口,凡是見過他的臉的人都被他殺死了。
我當時受驚嚇過度,失憶了。昏迷三天後醒來,發現自己成了孤兒。
方寧是我在孤兒院認識的好朋友。我記憶中在孤兒院待的時間不長,一個月多點,可是當時我小小的,又完全失憶了,醒過來每一個人都很陌生,嚇得只會哭,是方寧第一個安慰我,他�